——2018年 9月29日在广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上
广水市财政局局长 胡文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报告广水市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财政预算情况
广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次和8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广水市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为:
1、公共财政预算。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122,060万元,同比增长9%;地方一般公共财政支出预算为373,059万元(不含专项转移支付)。
2、政府性基金预算。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37,770万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37,770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188,63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186,598万元。
(二)2017年政府预算执行情况
1、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情况。2017年,全市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21,410万元,为预算的99.5%。其中:国税完成43,981万元,为预算的99.1%;地税完成39,452万元,为预算的97.2%;财政完成37,978万元,为预算的102.3%。
收入没有完成预期的主要原因:2017年,为落实国家减税降费和省政府关于“做实财政收入,做优收入质量”等政策,全年非税收入入库减少650万元。按此完成口径测算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税收占比由年初预算的63.9%上升到65.4%,提高1.5个百分点。
(2)地方公共财政支出情况。2017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9,599万元(含专项转移支付),为预算的95%。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542万元,为预算的100.3%;公共安全支出14,271万元,为预算的100.1%;教育支出80,553万元,为预算的100.1%;科学技术支出6,109万元,为预算的100.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876万元,为预算的9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344万元,为预算的100.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9,016万元,为预算的100%;节能环保支出2,380万元,为预算的101.1%;城乡社区支出33,053万元,为预算的100.1%;农林水支出55,208万元,为预算的100%;交通运输支出19,835万元,为预算的100.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812万元,为预算的10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553万元, 为预算的102.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251万元,为预算的10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500万元,为预算的71.8%;住房保障支出14,360万元,为预算的100.7%;其他支出8,012万元,为预算的27.9%;债务付息支出5,924万元,为预算的84.6%。
(3)地方公共财政收支平衡情况。公共财政收入来源487,298万元。分项情况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21,41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收入305,167万元,其中:省级返还性收入17,04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98,55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89,565万元;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48,06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73万元;调入资金11,888万元。财政总支出487,298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9,59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4,410万元;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7,793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496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
2017年,全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77,333万元,其中:本级收入29,183万元、省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2,473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35,677万元。
本级收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150万元,为预算的100%;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63万元,为预算的81.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4,181万元,为预算的161.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707万元,为预算的119.6%;污水处理费982万元,为预算的109.1%。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收入164万元;中型水库库区移民后扶基金收入890万元;小型水库移民后扶基金收入3,955万元;车辆通行费6,520万元;彩票发行机构和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924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20万元。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35,677万元,其中:专项增量债券18,420万元,专项置换债券17,257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支出79,214万元,其中:本级收入安排支出49,48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安排支出12,473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7,257万元。
本级收入安排支出:城乡社区支出47,453万元,为预算的247.2%(含专项债安排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50万元,为预算的100%;债务付息支出1,843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38万元。
专项转移支付安排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55万元;农林水支出89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52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924万元。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7,257万元。
(3)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来源合计79,214万元。其中:本级收入29,183万元、省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2,473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35,677万元、调入资金1,881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79,214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05,073万元,为预算的108.7%。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53,386万元,为预算的99.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8,049万元,为预算的104.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66,164万元,为预算的107.7%;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2,669万元,为预算的112.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完成53,382万元,为预算的122.3%;工伤保险基金收入完成532万元,为预算的120.4%;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618万元,为预算的103.3%;生育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73万元,为预算的117.2%。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85,953万元,为预算的99.7%。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7,599万元,为预算的99.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2,744万元,为预算的92.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9,200万元,为预算的112.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0,262万元,为预算的99.6%;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5,553万元,为预算的83.9%;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75万元,为预算的57.2%;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01万元,为预算的83.8%;生育保险基金支出219万元,为预算的151%。
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9,12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53,556万元。
4、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
(1)2016年政府性债务余额情况
2016年末,广水市政府性债务余额为243,16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67,249万元、专项债务余额75,917万元。
(2)2017年政府性债务余额变动情况
2017年末,广水市政府性债务余额为286,57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92,338万元、专项债务余额94,237万元。与2016年债务余额比较净增43,409万元(全部为政府债券资金),其中:一般债务净增25,089万元,专项债务净增18,320万元。
(3)2017年政府性债务余额与债务限额比较
2017年,省核定我市地方政府性债务限额为351,85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51,248万元,专项债务100,606万元。2017年末,广水市政府性债务余额为286,575万元,与省核定债务限额比较,低于限额65,27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低于限额58,910万元、专项债务低于限额6,369万元。
二、人大常委会批准公共财政主要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广水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8次会议审议批准当年公共财政预算主要项目执行情况:
(1)落实《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关于地方公共财政农村扶贫投入政策,安排资金7,000万元,用于精准扶贫项目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小额扶贫贷款风险金和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等。
(2)拨付资金35万元,支持人大机关开展精准扶贫五级代表在行动工作。
(3)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政策。统筹资金22,000万元用于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落实国家退休人员待遇调整政策,将移交到机关事业保险局发放退休费的退休人员待遇,按政策规定发放到位。
(4)落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地方财政负担政策。拨付资金300万元用于补助普通高中公用经费。
(5)全面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政策。各行政事业单位由于国家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形成的支出资金缺口,由公共财政按政策比例负担。
(6)鼓励招商引资立项争资。安排预算资金1,600万元,增加招商引资、工业经济发展奖励、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资金投入。
(7)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政府支出责任。拨付资金450万元,提前淘汰黄标车424辆;拨付资金120万元,改造燃煤锅炉26台;拨付资金1,500万元,拆除徐家河水库养鱼网箱9,141口、拦网262处、取缔非法渔具398处;拨付资金300万元,整治关闭畜禽规模养殖场63个;使用债券资金9,300万元,实施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
(8)拨款135万元,落实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回头看”吃空饷整改,农口各单位差额人员供养标准由人年2.8万元调整为人年4.8万元。
三、保障预算执行的主要措施
(一)坚持培植财源,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大力支持招商引资、立项争资,加大立项争资奖励性资金投入,增强部门和单位立项争资积极性。加大支持企业发展力度,出台《关于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立项争资工作的通知》、《广水市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用工成本、用能成本、用地成本,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盘活存量企业,支持华鑫冶炼公司、雅都恒兴纸业公司、大洋塑胶公司重组。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风机、智能装备等企业上市,支持传统优势产业改造升级和做大做强。瞄准产业发展前沿,引进广益通讯滤波器项目,厚植区域竞争优势。实施郝店镇“国防特色小镇”建设,引进红色江山导航企业等,支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
(二)坚持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出台的各项民生政策,全力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加大精准扶贫、义务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的民生投入力度。一是制定《广水市精准脱贫攻坚战工作方案》。加强扶贫队伍建设,实现所有贫困户帮扶力量全覆盖。加大扶贫投入力度,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大力开展“订单式”“定向式”职业技能培训,不断增强贫困户造血能力。因地制宜培育扶贫产业,大力推广政府+龙头企业+银行+保险+贫困户“四帮一”特色产业扶贫模式。二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巩固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提标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三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建立统一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四是落实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完善促进就业创业的财税政策;加快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待遇落实工作;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落实社会救助本级支出责任。
(三)坚持强化监管,切实严肃财经纪律。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完善支出经济分类核算管理,全面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用途。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各单位预算执行和支出绩效主体责任,推动绩效评价提质扩围,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完善债务管理制度和债务监控机制,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依法合规开展市场化融资,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强化责任追究,严防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7年,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各项财政政策得到贯彻落实,各项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各项财政改革得到有序推进,促进了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将认真总结经验,深入查摆不足,全面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努力为广水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