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 发布时间:2023-02-01
  • 信息来源:广水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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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二、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表

十三、非税征收计划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广水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如下:

1.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配合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有关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工作,负责村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村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工作。

6.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贯彻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0.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贯彻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广水市民政局核定单位类型为:行政单位。

2.内设机构1个,分别为:广水市民政局。

3.下设部门(单位)8个,分别为:社会福利院、广水市殡葬所、广水市救助站 、阳光福利院、应山办事处福利院、广水市救助中心、马坪福利院、婚姻登记处。

4.无挂牌机构。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1.2023年广水市民政局预算由9家单位构成。

(1)独立核算单位1家,即:广水市民政局本级。

(2)纳入部门本级预算管理的未独立核算单位8家,分别是:社会福利院、广水市殡葬所、广水市救助站 、阳光福利院、应山办事处福利院、广水市救助中心、马坪福利院、婚姻登记处。

2.2023年广水市民政局纳入预算管理人员125人。

(1)核定编制71名,其中:行政编制15名,事业编制56名。

(2)实有人员125人,其中:在职在编58人;离休0人;退休67人;编外长聘0人;其他人员0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广水市民政局2023年预算.pdf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1.广水市民政局2023年收入总预算2343.5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71.32万元,上年结转1472.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87.51万元,同比增长15%,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家政策普涨工资。

(1)本年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59.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12万元。

(2)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60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转35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结转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结转0万元;单位资金结转507.87万元。

2.广水市民政局2023年支出总预算2343.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支出增加587.51万元,同比增长15%,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家政策普涨工资。

(1)支出按资金来源分:本年收入安排支出871.32万元;上年结转安排支出1472.27万元。

(2)支出按资金性质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468.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35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支出0万元;单位资金支出519.87万元。

(3)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8.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35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4)支出按经济分类分:工资福利支出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78.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14.35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48.4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5)支出按支出类别分:人员类支出0万元;运转类支出0万元;特定目标类支出2343.59万元。

(6)支出总预算年终结转结余0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1.广水市民政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823.72万元,较上年增加616.63万元,同比增长19%,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家政策普涨工资。

(1)本年财政拨款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59.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2)财政拨款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0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5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2.广水市民政局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823.72万元,较上年增加1823.72万元,较上年增加616.63万元,同比增长19%,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家政策普涨工资。

(1)财政拨款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8.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35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2)财政拨款年终结转结余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水市民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68.72万元,较上年增加458.21万元,同比增加16%,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家政策普涨工资。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资金来源分。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本年预算支出859.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0万元,公用经费0万元,项目支出859.32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上年结转支出60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0万元,公用经费0万元,项目支出609.4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分。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8.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水市民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

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人员经费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公用经费0万元,均为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广水市民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数为3.2万元,较上年减少12.8万元,同比下降80%,主要原因是:响应国家政策节约开支。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

2.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万元,较上年减少0.8万元,同比下降20%,主要原因是:响应国家政策节约开支。

4.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水市民政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355万元,较上年增加158.43万元,同比增长4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1.按支出来源分:使用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355万元。

2.按功能分类分: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35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广水市民政局历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广水市民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20.57万元,较上年减少172.34万元,同比下降9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部分费用调整到其他资金中支出,不在此科目显示。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69.2万元。

(1)基本支出安排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其中:办公费0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 0万元;福利费0万元;会议费 0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

(2)项目支出安排机关运行经费69.2万元。其中:办公费47.37万元;印刷费16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3万元;差旅费 0.3万元;福利费0万元;会议费 0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03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

4.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

5.单位资金安排机关运行经费51.37万元。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广水市民政局2023年政府采购总预算58万元,其中:

1.按采购对象分:面向中小企业采购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面向小微企业采购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

2.按采购品目分: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8.4万元,较上年增加16.56万元,同比增长3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所属二级单位购置办公设备增加;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6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此项支出。

十、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广水市民政局2023年年初资产总额为128.27万元。具体情况为:流动资产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此项支出;固定资产233.21万元,较上年增加37.65万元,同比增长1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购置新的办公设备。

其中固定资产:房屋2644平方米,价值106.87万元;土地3724.8平方米,价值3.3万元;车辆2辆,价值1.19万元;办公家具价值14.35万元;其他资产价值110.79万元。

十一、其他事项说明

1.本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以空表列示,特此说明。

2.本年度单位资金预算“三公”经费安排数为12万元,较上年增加12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

(2)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

(4)公务接待费12万元,较上年增加12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

3.本年度无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非税收入征收计划,以空表列示,特此说明。

4.本年度部门预算各数据合计与分项明细之和可能存在小数误差,主要原因是预算公开数是以万元为单位,由于四舍五入原因造成存在小数误差,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3年广水市民政局总收入3977.97万元,上年结余192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收1852.97万,支出3230.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是1634.38万元,项目支出2343.59万元,项目支出具体情况在下面进行详细说明。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工作经费:开展殡葬宣传引导、突出问题整治、调整扩大火葬区范围等工作,支出金额为180万元

2、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开展基层治理创新实验和示范,支持开展社区公益创投活动,打造党建引领城乡社区治理示范点,支出金额为77万元

3、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及时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遇困的特殊人群提供临时救助服务,对流浪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及时进行医疗救治,妥善安置滞留的“三无”流浪人员,对流浪乞讨人员应救尽救,起到兜底线救急难社会保障效果,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支出金额为148万元

4、流浪乞讨救助工作经费:用于救助管理站党建费用支出、业务活动工作经费支出、正常运转日常费用支出,支出金额为105万元

5、社会组织培育和社会组织引导:提升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社会组织人才培训、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支出金额为105万元

6、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兜底保障公办养老机构正常运营和建设维修需要,支持民营养老机构发展,建设一批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支持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正常运营,培养养老护理人才,提升全市养老服务质量,支出金额为373.27万元

7、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项目:解决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保障问题,提高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福利水平,支出金额为155.43万元

8、80岁以上高龄津贴:解决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问题,对保障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建立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需求的长效机制,推进补缺型老年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发展,使广大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不断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支出金额为844.4万元

9、孤儿助学:保障孤儿顺利完成当年学业,支出金额为6.8万元

10、传统救济金:按季度按时发放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的基本生活费,符合40%救济的按每人每月300元,不符合40%救济的按每人每月143元,支出金额为63.54万元

11、困难群众丧葬补贴:保障困难群体基本殡葬服务,减免在殡仪馆集中办丧事部分费用,支出金额为37万元

12、 困难群众以奖代补资金:保障孤儿、高龄失能老人基本生活,支出金额为5.18万元

13、春节困难群众慰问:春节慰问广水市农村福利院及院内特困供养人员,支出金额为29万元

14、固定资产购置:购置新的办公设备,支出金额为46.37万元

15、民政局争取国家项目资金:为更好地开发利用政策资源,保障我市民政事业发展,支出金额为133万元

16、湖北省聚落地名大典(广水篇):湖北省聚落地名大典,支出金额为20万元

传统救济金.pdf

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工作经费.pdf

80岁以上高龄津贴(本级).pdf

孤儿助学.pdf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pdf

固定资产购置.pdf

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项目.pdf

困难群众丧葬补贴.pdf

救助管理站选址重建项目.pdf

困难群众慰问.pdf

困难群众以奖代补资金.pdf

流浪乞讨救助.pdf

流浪乞讨救助工作经费.pdf

社会组织培育和社会组织引导.pdf

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pdf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pdf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政府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是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是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基本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国有资产:是指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和,是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具体而言,国有资产包括国家依法或依权力取得和认定的财产,国家资本金及其收益所形成的财产,国家向行政和事业单位拨入经费形成的财产,对企业减税、免税和退税等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国际援助等所形成的财产。

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内容主要是指项目中期目标和年度目标,具体的绩效指标,如产出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绩效目标是整个预算绩效管理的起点、基础和前提,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监控、绩效评价的开展都有非常重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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