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23-02-03
  • 信息来源:广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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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二、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表

十三、非税征收计划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1、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广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职责如下:

1、依据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的法规及有关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全市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7、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烈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国、全省、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境外广水籍烈士和外国在广水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保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指导全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广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定单位类型为:行政单位。

2.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移交安置和军休管理股、就业创业股、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股。

3.下设部门(单位)3个,分别为:广水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广水市军供站、广水市第二休干所。

4.无挂牌机构。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1.2023年广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由4家单位构成。

(1)独立核算单位1家,即:广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2)纳入部门本级预算管理的未独立核算单位3家,分别是:广水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广水市军供站、广水市第二休干所。

2.2023年广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纳入预算管理人员58人。

(1)核定编制35名,其中:行政编制13名,事业编制22名。

(2)实有人员58人,其中:在职在编35人;离休0人;退休19人;编外长聘1人;其他人员3人(遗属生活困难人员3人)。


第二部分:2023部门预算表

广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pdf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1.广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收入总预算12916.8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056.85万元,上年结转286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720.57万元,同比增加148.58%,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编制的规范性,本年度将中央、省级转移支付纳入部门预算,导致本年度预算较上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1)本年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036.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20万元。

(2)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25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转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结转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结转0万元;单位资金结转300万元。

2.广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支出总预算12916.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支出增加7720.57万元,同比增加148.58%,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编制的规范性,本年度将中央、省级转移支付纳入部门预算,导致本年度预算支出较上年有较大幅度增长。

(1)支出按资金来源分:本年收入安排支出10056.85万元;上年结转安排支出2860万元。

(2)支出按资金性质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596.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支出0万元;单位资金支出320万元。

(3)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31.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6.4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4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4)支出按经济分类分:工资福利支出892.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7.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482.91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3.85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5)支出按支出类别分:人员类支出565.95万元;运转类支出123.59万元;特定目标类支出12227.31万元。

(6)支出总预算年终结转结余0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1.广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2596.85万元,较上年增加7715.52万元,同比增加158.06%,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编制的规范性,本年度将中央、省级转移支付纳入部门预算,导致本年度政拨款收入预算较上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1)本年财政拨款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036.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2)财政拨款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2.广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2596.85万元,较上年增加7715.52万元,同比增加158.06%,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编制的规范性,本年度将中央、省级转移支付纳入部门预算,导致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较上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1)财政拨款支出:一共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42.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5.4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4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2)财政拨款年终结转结余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596.85万元,较上年增加7715.52万元,同比增加158.06%,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编制的规范性,本年度将中央、省级转移支付纳入部门预算,导致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较上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资金来源分。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本年预算支出10036.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3.39万元,公用经费16.44万元,项目支出9607.02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上年结转支出25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4万元,公用经费86万元,项目支出240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分。

一共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42.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5.4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4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89.83万元,较上年减少3992.14万元,同比减少87.1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中心含含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等。

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人员经费487.3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4.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3.04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公用经费102.44万元,均为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广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数为4.5万元,较上年减少6万元,同比减少57.14%,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6万元,同比减少100%,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不能正常使用。

4.公务接待费4.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增加0%,主要原因是:按上年度公务接待费标准执行。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及上年均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广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历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广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46.15万元,较上年减少242.14万元,同比减少62.36%,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含服务体系建设资金。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121.65万元。

(1)基本支出安排机关运行经费81.94万元。其中:办公费15万元;印刷费6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4.75万元;邮电费4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5万元;差旅费 6万元;福利费8万元;会议费 2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5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6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

(2)项目支出安排机关运行经费39.71万元。其中:办公费21.57万元;印刷费1.24万元;水费0.25万元;电费0.65万元;邮电费0.4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 10万元;福利费0万元;会议费 0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维修(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

4.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

5.单位资金安排机关运行经费24.49万元。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广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政府采购总预算3.85万元,较上年增加1.45万元,同比增加60.42%,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老旧,影响使用,更换办公设备。

1.按采购对象分:面向中小企业采购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无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计划;面向小微企业采购3.85万元,较上年增加1.45万元,同比增加60.42%,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老旧,影响使用,更换办公设备。

2.按采购品目分: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85万元,较上年增加1.45万元,同比增加60.42%,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老旧,影响使用,更换办公设备;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无工程类采购计划;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无服务类采购计划。

十、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广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年初资产总额为462.49万元,较上年减少27.31万元,同比减少5.58%,主要原因是:自有资金余额减少。

具体情况为:流动资产307.94万元,较上年减少5.88万元,同比减少1.87%,主要原因是:自有资金余额减少;固定资产154.55万元,较上年减少21.43万元,同比减少12.18%,主要原因是:报废办公设备一批及车辆 1台。

其中固定资产:房屋2722.9平方米,价值45.08万元;土地3560平方米,价值6.5万元;车辆2辆,价值20.67万元;办公家具价值25.18万元;其他资产价值57.12万元。

十一、其他事项说明

1.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以空表列示,特此说明。

2.本年度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以空表列示,特此说明。

3.本年度无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非税收入征收计划,以空表列示,特此说明。

4.本年度部门预算各数据合计与分项明细之和可能存在小数误差,主要原因是预算公开数是以万元为单位,由于四舍五入原因造成存在小数误差,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年度目标1为依据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的法规及有关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年度目标2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并组织落实。

2、年度目标1:依据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的法规及有关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宣传手册册数≥2000册,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大型宣传T牌个数≥2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交警护栏面宣传数≥200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宣传费(灯箱)≥100面,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双拥宣传牌(八里岔、郝店)≥2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宣传册、宣传牌合格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完成时间12月底,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效益指标:提高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政策知晓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3、年度目标2: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并组织落实,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发放优抚对象生活补助人数≥7035人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发放优抚对象生活补助覆盖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支出时间=按月发放,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效益指标: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受益人数≥7035人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广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pdf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一)优抚对象医疗救助

1、“优抚对象医疗救助项目”主要内容是: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水市城乡贫困群众和优抚对象医疗救助暂行规定》的通知(广政办发〔2010〕62号,发放优抚对象医疗救助  。2023年预算安排280万元,其中:24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40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按标准发放优抚对象医疗救助资金  。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优抚对象医疗救助人数≥70人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优抚对象医疗救助支出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完成时间=12月底,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效益指标:优抚对象医疗救助受益人数≥70人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二)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

1、“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项目”主要内容是:根据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省财政厅关于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何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发放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2023年预算安排7065万元,其中:5824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241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按标准发放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发放优抚对象生活补助人数≥7035人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发放优抚对象生活补助覆盖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支出时间=按月发放,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效益指标: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受益人数≥7035人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三)伤残军人护理费

1、“伤残军人护理费项目”主要内容是:根据《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残疾军人等伤残人员护理费标准的通知》文件规定,对退出现役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和因患精神病被评定五级至六级残疾等级的初级士官和义务兵发放护理费。2023年预算安排70.68万元,其中:70.68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按标准发放伤残军人护理费。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享受伤残军人护理费人数≥27人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享受伤残军人护理费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完成时间=12月底,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效益指标:伤残军人护理费受益人数≥27人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四)优抚对象临时价格补贴

1、“优抚对象临时价格补贴项目”主要内容是:根据《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放低收入群众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文件精神,对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发放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2023年预算安排381.84万元,其中:381.84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按标准发放优抚对象临时价格补贴。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享受临时价格补贴人数≥6770人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临时价格补贴支出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完成时间=12月底,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效益指标:临时价格补贴受益人数≥6770人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五)烈士公祭活动

1、“烈士公祭活动项目”主要内容是:组织烈士公祭活动,向烈士纪念碑敬献花篮。2023年预算安排12.05万元,其中:12.05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开展烈士纪念活动,表达对烈士的感恩怀念。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组织活动次数=1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参加公祭人数≥50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公祭活动完成质量=公祭活动圆满完成,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公祭时间=9月30日,指标设立依据是烈士纪念日当天。

效益指标:开展烈士纪念活动,表达对烈士的感恩怀念,达到红色教育效果,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六)两参人员两补齐

1、“两参人员两补齐项目”主要内容是:根据市政府《关于全市城镇在职或退休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工资“两补齐”的会议纪要》精神,对符合享受工资“两补齐”待遇的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发放“两补齐”待遇。2023年预算安排500.06万元,其中:500.06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对符合享受工资“两补齐”待遇的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发放“两补齐”待遇。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符合享受工资“两补齐”待遇的参战参试退役人员人数≥85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享受两参人员“两补齐”待遇覆盖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完成时间=12月底,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效益指标:享受“两补齐”待遇受益人数≥85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七)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

1、“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目”主要内容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军休干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坚持政治关心、生活照顾、服务为先、依法管理的原则。2023年预算安排154.15万元,其中:53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48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资金,53.15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军休机构服务对象人数≥84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军休人员管理覆盖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完成时间=12月底,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效益指标:服务对象受益人数≥84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八)退役士兵安置补助

1、“退役士兵安置补助项目”主要内容是: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等。2023年预算安排448.12万元,其中:251.12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97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按要求落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人数≥245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覆盖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完成时间=12月底,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效益指标: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受益人数≥245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九)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

1、“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目”主要内容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军休干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坚持政治关心、生活照顾、服务为先、依法管理的原则。2023年预算安排895.29万元,其中:422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10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资金,163.29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军休机构服务对象人数≥84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军休人员管理覆盖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完成时间=按月发放,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效益指标:服务对象受益人数≥84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十)三级五有体系建设

1、“三级五有体系建设项目”主要内容是: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镇办建退役军人服务站、各村(社区)建退役军人服务站达到三星以上,并确保三级服务系统按“五有”要求高效运转。2023年预算安排216万元,其中:216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镇办建退役军人服务站、各村(社区)建退役军人服务站达到三星以上,并确保三级服务系统按“五有”要求高效运转。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镇办、村级服务站个数=419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镇办、村级服务站覆盖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悬挂光荣牌、送喜报次数≥300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政策宣传人数≥20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完成时间=12月底,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效益指标:为退役士兵提供政策解答,及时答复退役军人诉求。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十一)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

1、“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项目”主要内容是:发放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调整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解决12名53年底前参军复员转业到企业退休人员生活困难补助;为企业军转干部缴纳医疗保险和组织体检,组织召开企业军转干部座谈会。2023年预算安排368.30万元,其中:368.3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发放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调整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解决12名53年底前参军复员转业到企业退休人员生活困难补助;为企业军转干部缴纳医疗保险和组织体检,组织召开企业军转干部思想维稳座谈会。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慰问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人数≥95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53年底前参军复员转业到企业退休人员生活困难补助人数≥12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调整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人数≥95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企业军转干部体检人数≥34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缴纳企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人数≥83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发放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慰问金覆盖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53年底前参军复员转业到企业退休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覆盖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参试退役人员退休养老金补贴覆盖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组织参试退役人员体检覆盖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参试退役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覆盖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完成时间=12月底,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效益指标:发放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慰问金受益人数≥95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调整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受益人数≥95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缴纳企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受益人数≥83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企业军转干部体检受益人数≥34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53年底前参军复员转业到企业退休人员生活困难补助受益人数≥12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十二)政府安排工作待安置期生活补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1、“政府安排工作待安置期生活补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项目”主要内容是:发放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为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缴纳待安置期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2023年预算安排59.55万元,其中:59.55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发放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为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缴纳待安置期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缴纳医疗保险人数≥3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发放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人数≥3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缴纳养老人数≥3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缴纳医疗保险覆盖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发放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覆盖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缴纳养老覆盖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完成时间=12月底,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效益指标: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缴纳医疗保险受益人数≥3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发放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受益人数≥3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缴纳养老受益人数≥3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十三)慰问困难优抚对象及驻军部队

1、“慰问困难优抚对象及驻军部队项目”主要内容是:慰问困难优抚对象及驻军部队。2023年预算安排280万元,其中:55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25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春节、八一走访慰问困难优抚对象及驻军部队。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慰问困难优抚对象≥2000人次,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慰问驻军部队≥26支,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慰问时间春节、八一,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效益指标:优抚对象受益人数≥2000人次,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驻军部队受益支数≥26支,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十四)现役军人立功受奖

1、“现役军人立功受奖项目”主要内容是:慰问立功受奖现役军人。2023年预算安排25万元,其中:25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慰问立功受奖现役军人。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现役军人立功受奖人数≥30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发放立功受奖补助覆盖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立功受奖支出时间4月底前,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效益指标: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受益人数≥300人,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十五)双拥宣传

1、“双拥宣传项目”主要内容是:宣传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政策。2023年预算安排3.24万元,其中:3.24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宣传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政策。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宣传手册册数≥2000册,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大型T牌个数≥2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交警护栏面数≥200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宣传费(灯箱)≥100面,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双拥宣传牌(八里岔、郝店)≥2个,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宣传册、宣传牌合格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完成时间12月底,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效益指标:提高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政策知晓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十六)退役军人管理教育

1、“退役军人管理教育项目”主要内容是:促进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就业创业。2023年预算安排70万元,其中:37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3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促进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就业创业。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参加技能培训退役士兵人数≥20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退役士兵参加技能培训覆盖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完成时间12月底,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效益指标:参加技能培训退役士兵受益人数≥200人,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十七)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

1、“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项目”主要内容是:按标准缴纳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2023年预算安排80万元,其中:8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按标准缴纳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人数≥49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享受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覆盖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完成时间12月底,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效益指标:享受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受益人数≥49人,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十八)部分退役军人社保接续

1、“部分退役军人社保接续项目”主要内容是:缴纳部分退役军人社保接续  。2023年预算安排80万元,其中:8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缴纳部分退役军人社保接续。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退役军人社保接续人数≥8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退役军人社保接续覆盖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完成时间12月底,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效益指标:退役军人社保接续受益人数≥80人,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十九)自主就业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

1、“自主就业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项目”主要内容是:组织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开展适应性培训。2023年预算安排15万元,其中:15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组织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开展适应性培训  。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参加适应性培训人数≥245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参加适应性培训退役军人覆盖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完成时间12月底,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效益指标:参加适应性培训受益人数≥245人,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二十)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住房补贴

1、“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住房补贴项目”主要内容是:发放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住房补贴  。2023年预算安排15.17万元,其中:15.17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发放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住房补贴。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享受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住房补贴人数≥5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住房补贴覆盖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完成时间12月底,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效益指标:享受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住房补贴受益人数≥50人,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二十一)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项目”主要内容是:根据湖北省民政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军区司令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的通知》(鄂民政【2014】49号)、中共随州市委随州市人民政府随州市军分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征兵工作的通知》(随发【2020】7号)文件精神,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023年预算安排1105.39万元,其中:799.39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06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本科入伍义务兵人数≥180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专科入伍义务兵人数≥162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高中入伍义务兵人数≥95人,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支出覆盖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完成时间12月底,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效益指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受益人数≥437人,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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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政府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是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是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基本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国有资产:是指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和,是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具体而言,国有资产包括国家依法或依权力取得和认定的财产,国家资本金及其收益所形成的财产,国家向行政和事业单位拨入经费形成的财产,对企业减税、免税和退税等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国际援助等所形成的财产。

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内容主要是指项目中期目标和年度目标,具体的绩效指标,如产出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绩效目标是整个预算绩效管理的起点、基础和前提,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监控、绩效评价的开展都有非常重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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