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广水市徐家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广水市徐家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2022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广水市徐家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2022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广水市徐家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徐家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主要负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度假区和湿地公园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区内湿地保护与利用、生态旅游等事务;负责对湿地公园规划控制区内的建设、规划、开发、经营活动进行监管、审批和处罚。
(三)负责实施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区内旅游发展战略;组织、协调区内旅游产品的形象策划、宣传和促销;制定湿地公园的管理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湿地公园与周边镇、村的关系。
(四)负责争取、筹措湿地保护、修复、建设和管理资金;对授权的相关资产进行经营、管理、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组织实施湿地公园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基础设施配套、生态旅游开发及其他项目,并予以管理。
(五) 负责做好湿地资源的普查、评价工作;负责湿地保护、管理和研究工作中获得的各项成果、数据和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调查和监测报告。
(六)负责对外宣传、推广、交流与湿地科学知识普及、教育,参与国际国内湿地保护与利用的交流与合作。
(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区内的水行政、林业林政、渔业渔政、环境保护、区容区貌、园林绿化等工作。
(八)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广水市徐家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广水市徐家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本级决算和0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纳入广水市徐家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广水市徐家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本级)
广水市徐家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详细说明:2022年内设综合科、规划建设科、湿地公园科、旅游发展科单位。现有编制15名,实有13人,其中:在编在职13名。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59.4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9.39万元,增长159.3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林业局2021年拨来的110万资金到2022年才支付完毕。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281.56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2.69万元,增长34.8%。主要原因是1.2021年收入包含林业局拨来专项资金110万元到2022年才支付完毕;2.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2.7万元,占本年收入61.3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108.86万元,占本年收入38.66%。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259.41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9.4万元,增长159.3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林业局2021年拨来的110万资金到2022年才支付完毕。其中:基本支出159.19万元,占本年支出61.37%;项目支出100.22万元,占本年支出38.6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18.54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67万元,增长19.8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8.54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9.67万元。增加19.8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0%。主要原因是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0%。主要原因是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2.1%。与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67万元,增长19.8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5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64万元,占7.29%。主要是用于人员经费。
2.农林水支出(类)109.9万元,占92.71%。主要是用于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42万元,支出决算为125.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6.08%。其中:人员工资74.4万元,办公费3.47万元,水费0.4万元,电费1.19万元,邮电费1.78万元,差旅费1.18万元,租赁费30万元,公务接待费2.03万元,劳务费3.22万元,工会经费0.73万元,福利费2.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4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37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年初预算为8.64万元,支出决算为8.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5.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
公用经费51.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新成立单位,年初财政没有给预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情况。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1.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年初预算增加1.14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公车,没有预算计划。主要用于公车运行费用。截止2022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年初预算增加2.0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年初财政没有给预算。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2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03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相关单位同志,主要是开展湿地保护工作。2022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43个,28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徐家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为非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按要求此条不填写,不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支出采购说明
徐家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徐家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日常管护;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广水市徐家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0个,资金0万元。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增加绿色GDP;推动第三产业发展;推动科研和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优化生态旅游和人居环境;蓄水防洪,维护区域安全;涵养水源,保障农业水源;改善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净化水质,提高环境质量;促进湿地文化和生态文明传播。
2022年度广水市徐家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整体部门自评表.pdf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湿地修复与保护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22万元,执行数为100.22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通过该项目提升湖北广水徐家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监测能力建设,鸟类监测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了科研监测基础设施,提高了监测水平,增加了管护能力,明晰了湿地公园的边界。增强徐家河国家湿地公园的管护力量,解决了少数当地群众的就业,增加了农户收入,完善了湿地管护体系,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打下坚定基础。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实施方案》没有按规定时间完成。其主要原因即有疫情管控的客观原因,也有项目没有及早启动的主观因素,但项目实施按照要求完成。;二是徐家河国家湿地公园仍处于创建阶段,湿地监测体系、管护体系、宣教体系还在建设中,管理处建设还要继续完善;三是湿地管护、监测范围广,巡护交通工具需要进一步配备。下一步改进措施:我们将在上级领导的关注和督办下,进一步加强各项管理监测体系建设,努力提升湿地保护、巡查、科研和宣教能力,把徐家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为省级、国家级的重要湿地。
广水市徐家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2022年度湿地修复与保护项目自评表.pdf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至部门决算公开时,根据年初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在经济发展、脱贫攻坚和环境政治方面,强化绩效目标指标值的实现,进一步科学规划资金使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结果与年初绩效目标申报以及预算安排相一致。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至部门决算公开时还未应用但拟应用的情况:进一步加强各项工作的科学谋划和资金的合理分配,完善资金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以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单位)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本单位本年度无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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