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广水市2023年财政决算的决议
第二部分 关于广水市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第三部分 广水市2023年财政决算情况说明
1、广水市2023年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
2、广水市2023年政府性债务情况说明
3、广水市2023年预算绩效工作执行情况
4、广水市2023年“三公”经费决算执行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决算表
4、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决算表
5、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决算表
6、专项转移支付分项目、分地区决算表
7、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8、本级汇总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情况表
第五部分 政府性基金决算
1、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表
2、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3、政府性基金本级支出决算表
4、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决算表
5、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第六部分 国有资本经营决算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表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3、国有资本经营本级预算支出决算表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决算表
第七部分 社会保险基金决算
1、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表
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表
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决算表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决算表
注:其余险种已被上级统筹
第八部分 广水市2023年地方债券及债务情况
广水市2023年地方债券及债务情况
广水市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情况
地方政府、还本付息决算表
第九部分 广水市2023年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广水市2023年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第一部分
(2024年9月25日广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第二部分
关于广水市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24年9月25日在广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广水市财政局局长 夏 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报告广水市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23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财政收支决算。
1.本级一般预算收入情况。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164,058万元,为预算158,500万元的103.5%。其中:税收收入114,570万元,为预算的97.7%;非税收入49,488万元,为预算的120.1%。
非税收入增长原因:2023年为应对经济下行和大规模减税降费对财政收入短收造成地方财政收支压力,我省对县域经济考核指标发生变化,取消“税占比”(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和“税占比增幅”(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的增幅)考核指标,鼓励各地统筹国有“三资”,合理做大非税收入,以求实现全年预算收支平衡。2023年12月,我市加大“三资”统筹力度,实现城市公共停车位和充电桩拍卖收入18,100万元。
2.一般预算支出情况。全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4,559万元,为预算613,681万元的106.7%。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72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1,400万元、教育支出102,29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0,48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5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2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9,84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9,10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5,448万元、农林水支出79,01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2,331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2,16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43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06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6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74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76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2,250万元,其他支出27,140万元。
支出增长的原因:2023年第四季度循环经济收入超预期,相应增加兑现招商引资奖励政策支出。
3.地方公共财政收支平衡情况。我市公共财政收入总计762,847万元,分项情况为: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64,058万元;省级财政补助收入434,512万元,其中:省级返还性收入17,04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87,12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0,344万元;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70,040万元;上年结转55,59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013万元;调入资金15,626万元。财政总支出762,847万元,分项情况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4,55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3,211万元;政府债券还本支出37,063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8,014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1.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2023年,全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207,612万元,为预算166,841万元的124.4%。其中:本级收入66,453万元(分别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0,126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7,000万元、污水处理费1,859万元、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7,468万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8,159万元;上年结转52,078万元;调入资金17,28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63,642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207,612万元,为预算166,841万元的124.4%。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04,790万元、政府债券还本支出23,922万元、调出资金10,02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68,875万元。
3.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207,61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207,612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
1.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情况。2023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14,366万元,为预算138,880万元的154.4%。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8,93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2,059万元(含本级公共财政预算补助5.62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2,198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178万元。
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情况。2023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31,974万元,为预算117,116万元的112.7%。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0,0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8,45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2,843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596万元。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分别由省级和随州市统筹,不在本级决算反映。
3.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情况。2023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214,366万元,支出总计131,974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82,39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78,529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
2023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649万元,其中: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601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44万元,上年结转4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收入5,649万元,其中:调出资金5,601万元,结转下年支出48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二、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
(一)2023年政府债务限额情况。2023年,省下达广水市政府债务限额703,19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13,251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89,947万元。截止年底,我市政府债务余额634,328万元,低于限额68,87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84,606万元,低于限额28,645万元;专项债务余额249,722万元,低于限额40,225万元。
(二)2023年政府债务变动情况。截止2023年底,我市政府债务余额634,328万元,较上年底增加72,697万元。具体为:当年新增政府债务133,682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资金36,713万元、专项债券资金54,000万元、再融资债券资金42,969万元。当年偿还政府债务87,985万元。其中:使用再融资债券资金偿还42,969万元(其中:一般债券33,327万元,专项债券9,642万元)、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偿还45,016万元(其中:一般债券3,736万元,专项债券14,280万元、政府隐性债务27,000万元)。
三、落实人大决议情况
2023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和经济恢复进程中的矛盾问题,聚焦“再进位、冲百强、创辉煌”目标,在平衡财政收支、促进经济回升向好、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中展现了新作为、取得了新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财政支撑。
一是坚持增总量、提质量,多措并举稳定地方财力。狠抓收入组织,强化财税协同联动,分行业、分领域、分类别进行税源监测和分析,提高收入征管效率,加大资产资源统筹盘活力度,全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4,058万元,同比增长8.2%。加快政府及其部门财政资金盘活,对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代编项目结余资金和预算单位闲置结转结余资金加快盘活统筹使用,全年共计盘活财政存量资金3,217万元。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加强与林业、住建、水利、发改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成功申报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获批资金1.5亿元;申报并获批特别国债项目53,539万元、一般债券资金36,713万元、专项债券资金54,000万元、再融资债券资金42,969万元。主动与省财政厅汇报,争取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12,000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6,950万元、和美乡村建设示范片项目资金4,000万元。
二是坚持优结构、保重点,持续深入推动城乡融合。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完善财政支持体系,全力推动城乡功能品质稳步提升。支持城乡建设,市财政统筹资金2亿元用于316国道广水市平林至曾都区淅河段改扩建,统筹资金8,590万元用于320和211省道改扩建,筹集资金1,256万元专项用于全市农村公路养护,投入资金8,032万元,新建徐家河水库旅游渡运码头、北门综合客运站以及农村客运发展候车亭等水运、场站及物流设施。支持中心城区建设,争取省级城区户内外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和供水管网改造资金9,562万元,统筹上级补助资金2,629万元,用于棚户区改造、住房租赁、老旧小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提升;投入资金14,896万元,用于市政维修、城市环境卫生、城市道路桥梁等项目,为提升城市品质、完善城市功能、点亮城市名片筑牢财力保障。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补齐农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短板,着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拨付十里办事处和美乡村建设资金4,000万元,实施集新农村建设示范、生态涵养示范、田园乡居生活于一体的和美乡村示范片。统筹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和“一事一议”奖补资金3,682万元,着力改善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擦亮村庄面貌新“颜值”。
三是坚持补短板、兜底线,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实事。持续强化就业优先政策。继续实施援企稳岗政策,为376家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340万元,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177万元;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政策,失业保险费率按1%征收;开展职业培训3,050人次,拨付培训补贴298万元;拨付3,523名灵活就业人员和“4050”人员社会保险补贴776万元。着力推动教育文体事业发展。市财政安排预算4,700万元,用于提高义务教育教师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统筹资金200万元支持“教联体”试点建设,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拨付资金1,479万元,专项用于改善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拨付资金3,172万元,帮扶薄弱学校能力提升。安排文化旅游发展基金预算1,000万元,促进文旅事业健康发展。稳步提高社会保障补助标准。筹集资金3.6亿元,兜牢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底线。城市低保、农村低保、生活自理特困人员保障、半失能特困人员保障、失能特困人员保障、孤儿保障一项不落,全部提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一个不漏,应保尽保。
四是坚持遏增量、化存量,综合施策防范债务风险。严守地方债务风险底线,全年化解政府隐性债务51,743.29万元,完成年度化债任务的100%,债务率下降5个百分点,广水市年末债务风险等级实现“消黄转绿”。加强再融资债券发行管理,吃透国家“再融资”债券资金政策,抢抓政策“窗口期”,积极争取“再融资”债券资金42,969万元,额度位居随州市县市区第一,极大缓解了我市到期政府债券偿还压力。兼顾政府债务风险和地方发展需求,合理发行政府债券,持续实现政府债务总量在省定限额内运行。
2024 年是新中国成立 75 周年,是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要求,全力稳住经济发展向好态势,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落实落细零基预算改革,全面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管控,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推进现代化财政体系建设。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当前我市仍处于经济恢复和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新的经济增长点尚在培植中,还未形成有效财力,政府性基金传统优势资源大幅下降,多项刚性支出不断增长,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财政运行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和决议,忠实履行财政职能,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指导和监督支持下,坚定信心、迎难而上、知重奋进、承压前行,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体现财政担当,贡献财政力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第三部分
广水市2023年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
一、2023广水市转移支付收入情况
1、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
2023年省下达广水市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434512万元,其中:省级返还性收入1704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387120万元(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8317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30344万元。
2、2023年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
2023年省下达广水市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8159万元。
二、2023广水市转移支付支出情况
1、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
2023年一般性转移支付38712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303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4万元、国防支出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3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万元、卫生健康554万元、节能环保支68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407万元、资源勘探124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796万元、住房保障1219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1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36万,其他支出85万元。
2、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
2023年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8159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99元;农林水600万元;其他支出1597万元。
广水市2023年债务情况说明
一、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比较情况
1、2023年底政府债务限额情况。2023年,省核定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70319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13251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89947万元。与2022年债务限额597795万元比较,增加10540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增加25458万元,专项债务限额增加79945万元。
2、2023年底政府债务余额情况。截至2023年底,广水市政府债务余额634328万元,较上年债务余额增加72697万元,我市政府债务余额与省核定限额比较,低于限额68870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低于限额28645万元、专项债务余额低于限额40225万元。
二、2023年政府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
1. 新增政府债券情况。2023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共90713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资金36713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厕所革命项目1630万元,广水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大楼建设项目1000万元,广水市应山城区城市照明改造及提升工程建设项目2500万元,广水市应山街道办事处红石坡学校(广水市应山街道办事处第五完全小学)改扩建项目3500万元,广水市徐家河生态防洪公路马坪段路面工程项目300万元,广水市316国道延长线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3100万元,广水市杨寨工业园区工业用地储备项目2000万元,长岭镇生态环境治理及集镇补短板项目建设700万元,四馆三中心片区道路项目3000万元,南环大道道路二期工程建设项目2000万元,马坪镇316国道沿线及周边环境打造219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4118.7万元,农村公路建设项目868万元,民进路西段建设工程项目2000万元,富康片区雨污分流改造(一期)建设工程项目2000万元,南关片区雨污分流改造(二期)建设工程项目1000万元,广水市殡仪馆改扩建项目160万元,广水市应山城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166.8万元,广水市平青线公路改建项目390万元,广水市库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850万元,广水市应山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1319万元,老旧片区改造项目474.39万元,广水市(广水城区)排水设施项目169.9967万元,应山城区老旧小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254.4万元,应山城区燃气智慧安全管控设施升级改造项目178万元,广水市前河南桥等四座桥梁维修加固工程项目42.8761万元,西大邦路人行道及印台山公园道路改造和硬化项目84.9195万元,殡葬设施建设项目600万元,还剩1086.91万元未分配。新增专项债券54000万元,主要用于广水市第一人民医院余店分院综合楼3000万元、广水市农村供水提档升级工程项目5000万元、广水市城区供水主管网改扩工程项目6000万元、广水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大楼建设项目5000万元、广水市杨寨工业园区配套工程建设项目9000万元、中国风谷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一期)项目8500万元、广水市李店镇农村福利院建设项目1800万元、广水市化工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2000万元、广水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1200万元、广水市马都司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2500万元。
2. 政府债务偿还情况。2023年偿还政府债券本金58483万元,利息19575.41万元。其中偿还一般债券本金37063万元,偿还专项债券本金23922万元;偿还一般债券利息12174.7万元。专项债券利息7400.71万元。2024年预计偿还政府债券本金62556万元,其中一般债本金32515万元,专项债本金30041万元;偿还政府债券利息21203.44万元,其中一般债利息12827.84万元,专项债利息8375.6万元。
三、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安排情况
2023年,使用债券资金71826.0826万元。其中:一般债使用35626.0823 万元,涉及28个项目,专项债券使用36200万元,涉及10个项目。
广水市2023年预算绩效工作执行情况说明
组织全市所有预算单位开展对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170家,项目绩效评价1294个,金额46.723亿元,实现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和项目绩效自评全覆盖,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7个。
一是加强自评结果复核。对绩效自评工作不认真、形式化的单位,要求重新开展评价,进一步压实责任;将预算金额在300万以上的项目自评结果进行复核,对复核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督促预算单位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加强支出责任,并要求限期整改。二是抓好第三方评价。在自评的基础上确定重点评价对象,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重点评价,并向第三方机构提供政策制度及业务指导,通过座谈询问、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实地查看等方式,充分了解项目产出、效益等情况后,与第三方机构共同研究确定绩效指标体系,保障评价结果客观有效,进一步提升绩效评价质量。三是强化结果应用。将绩效自评复核结果和财政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部门预算和资金拨付的重要参考依据;进一步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评价结果与支付运营经费挂钩,确保PPP项目“按效付费”工作机制落地落实。
广水市2023年“三公”经费决算执行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发生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公务接待费包括单位按规定发生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政府部门用于购置公务用车发生的相关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根据财政部要求,此次,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细化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行政事业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等规定,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调整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较预算减少,具体情况为:
广水市市直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2368万元,较年初预算3207.63万元减少839.63万元,减少26.2%,减少的主要原因压减一般性支出,特别是公务接待费用,强化三公经费管理。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3年,全市财政拨款因公出国(境)经费决算6万元,较年初预算7.24万元减少1.24万元,下降1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出国人数和次数减少。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3年,广水市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1282万元,较年初预算1967.64万元减少685.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55万元,较年初预算587.4万元减少232.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限制预算单位增加公车购置,按需购买,不得随意增加公车数量;公务用车运行费决算927万元,较年初预算1380.24万元减少453.24万元,下降32.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部分车辆更换后运维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
2023年,全市公务接待费决算1080万元,较年初预算1232.75万元减少152.7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市级压减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强化三公经费管理,要求部门预算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压减。
市政府将更严格的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精神,加大“三公”经费管理力度,确保“三公”经费预算“只减不增”。
第四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数据
2023年广水市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表.pdf
2023年广水市本级汇总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pdf
第五部分
政府性基金决算
第六部分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第七部分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注:其余险种已被上级统筹
第八部分
广水市2023年地方债券及债务情况
第九部分
广水市2023年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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