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二、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表
十三、非税征收计划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职责如下: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组织实施国家自然资源、城乡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并贯彻实施。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组织开展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等专项调查、动态监测与评价。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实施全市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规范。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和维护。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报告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制定并指导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措施,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规划战略,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统筹衔接各类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并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组织编制、修改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综合协调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综合交通体系、市政公用设施等专项规划。指导镇、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10.负责建设工程规划管理。负责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与竣工核实。办理各类建设工程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承担国家和省批准、核准的建设项目选址和风景名胜区重大项目建设工程项目选址的前期论证、初审工作。
11.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按照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
12.负责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和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负责管理地质勘查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地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3.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地图管理和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
14.负责自然资源督察和行政执法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授权,对镇办事处政府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指导全市自然资源领域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5.负责科技发展工作。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全系统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处合作与交流。
16.承担市相关议事机构的日常工作。
1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制度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推进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审批事项整合,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
二、机构设置
1.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定单位类型为:行政单位。
2.内设机构13个,分别为:办公室(财务与资金运用股)、行政审批股、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国土空间规划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股、建设规划管理股、矿业权和地质灾害防治股、测绘地理信息股、法规与执法监督股(市自然资源督查办公室)、人事教育股、机关党委。
3.下设部门(单位)24个,分别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直属分局、矿产资源管理所、土地评估中心、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国土整治办公室、广水市规划勘测设计院、国土规划勘测院、国土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后勤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武胜关国土资源所、马坪国土资源所、杨寨国土资源所、李店国土资源所、太平国土资源所、陈巷国土资源所、骆店国土资源所、长岭国土资源所、郝店国土资源所、蔡河国土资源所、余店国土资源所、关庙国土资源所、吴店国土资源所。
4.无挂牌机构。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1.2024年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预算由24家单位构成。
(1)独立核算单位1家,即: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2)纳入部门本级预算管理的未独立核算单位23家,分别是: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直属分局、矿产资源管理所、土地评估中心、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国土整治中心、广水市规划勘测设计院、国土规划勘测院、国土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后勤服务中心、武胜关国土资源所、马坪国土资源所、杨寨国土资源所、李店国土资源所、太平国土资源所、陈巷国土资源所、骆店国土资源所、长岭国土资源所、郝店国土资源所、蔡河国土资源所、余店国土资源所、关庙国土资源所、吴店国土资源所。
2.2024年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入预算管理人员462人。
(1)核定编制177名,其中:行政编制18名,事业编制159名。
(2)实有人员462人,其中:在职在编182人;离休0人;退休170人;编外长聘0人;其他人员110人(遗属生活困难人员7人、下岗生活补助人员103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1.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收入总预算12872.8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303.86万元,上年结转56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12.85万元,同比增加9.46%,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项目预算收入增加。
(1)本年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56.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014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2)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5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转3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结转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结转0万元;单位资金结转0万元。
2.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支出总预算12872.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支出增加1112.85万元,同比增加9.46%,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项目预算支出增加。
(1)支出按资金来源分:本年收入安排支出12303.86万元;上年结转安排支出569万元。
(2)支出按资金性质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695.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017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支出0万元;单位资金支出0万元。
(3)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6.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6.7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177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036.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9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4)支出按经济分类分:工资福利支出3277.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368.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30.76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485.49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10万元。
(5)支出按支出类别分:人员类支出4008.42万元;运转类支出591.23万元;特定目标类支出8273.21万元。
(6)支出总预算年终结转结余0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1.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2872.86万元,较上年增加1122.85万元,同比增加9.56%,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项目预算收入增加。
(1)本年财政拨款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56.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014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2)财政拨款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2.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2872.86万元,较上年增加1122.85万元,同比增加9.56%,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项目预算支出增加。
(1)财政拨款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6.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6.7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177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036.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9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2)财政拨款年终结转结余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95.86万元,较上年减少2017.84万元,同比减少42.81%,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减少。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资金来源分。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本年预算支出2156.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88.52万元,运转经费40.29万元,项目支出28.05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上年结转支出5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0万元,公用经费0万元,项目支出539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分。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6.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6.7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036.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9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28.81万元,较上年增加353.04万元,同比增加19.88%,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及工资调整。
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人员经费2088.5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11.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77.26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公用经费40.29万元,均为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数为23.05万元,较上年增加23.05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上年“三公”经费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上年公务用车购置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较上年增加5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二级单位公务用车没有纳入局机关预算,现予以更正,新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公务接待费18.05万元,较上年增加18.05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上年公务接待费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0177万元,较上年增加3140.69万元,同比增加44.64%,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增加。
1.按支出来源分:使用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0147万元,上年结转资金30万元。
2.按功能分类分: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177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历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527.56万元,较上年增加66.81万元,同比增加14.5%,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二级单位公务用车没有纳入局机关预算,现予以更正,新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本年度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增加。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45.29万元。
(1)基本支出安排机关运行经费40.29万元。其中:办公费8.5万元;印刷费0.5万元;水费0.45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5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 0万元;福利费0万元;会议费 0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6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
(2)项目支出安排机关运行经费5万元。其中:办公费0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 0万元;福利费0万元;会议费 5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482.27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
4.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
5.单位资金安排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政府采购总预算6048.77万元,较上年减少294.69万元,同比减少4.65%,主要原因是:本年政府采购项目预算安排减少。
1.按采购对象分:面向中小企业采购5987万元,较上年增加2779.83万元,同比增加86.68%,主要原因是:本年中小企业项目预算安排增加;面向小微企业采购61.77万元,较上年减少3074.52万元,同比减少98.03%,主要原因是:本年小微企业项目预算安排减少。
2.按采购品目分: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7.77万元,较上年减少34.51万元,同比减少12.23%,主要原因是:本年货物类项目预算安排减少;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较上年减少1074.82万元,同比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工程类项目预算安排;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801万元,较上年增加814.64万元,同比增加16.34%,主要原因是:本年服务类项目预算安排增加。
十、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年初资产总额为1323.06万元,较上年减少329.97万元,同比减少19.96%,主要原因是:货币资金减少。
具体情况为:流动资产1127.12万元,较上年减少320.51万元,同比减少22.14%,主要原因是:货币资金减少;固定资产195.94万元,较上年减少9.46万元,同比减少4.61%,主要原因是:因部分办公设备使用年限久远,已无法满足办公需求,按相关政策要求进行报废处理及资产折旧和摊销后净值减少。
其中固定资产:房屋2305.45平方米,价值32.93万元;土地14058.2平方米,价值110.73万元;车辆0辆,价值0万元;办公家具价值6.58万元;其他资产价值45.7万元。
十一、其他事项说明
1.本年度部门预算各数据合计与分项明细之和可能存在小数误差,主要原因是预算公开数是以万元为单位,由于四舍五入原因造成存在小数误差,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长期目标为保障自然资源系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年度目标为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自然资源服务工作、保障自然资源系统在职人员、退休人员的正常办公、生活秩序。
2、长期目标1:保障自然资源系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永久基本农田面积≧97.19万亩,耕地占补平衡建设规模≧7000亩,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面积≧117771.2公顷,指标设立依据是年度工作计划。
效益指标:改善生产环境,提高收益;新增耕地,保障建设用地指标;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新的空间格局;保护人员≧1878人;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优化土地利用景观格局,指标设立依据是年度工作计划。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95%,干部职工满意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年度工作计划。
3、年度目标1: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地球日宣传手册≥500册,指标设立依据是年度工作计划。
效益指标:有效提高全民自然资源法治素质,建立科学合理普法机制,扩大普法力度,指标设立依据是年度工作计划。
满意度指标:社会公众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满意度≥90%,指标设立依据是年度工作计划。
年度目标2: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优化改革措施≥3项,精简审批要件、环节,压缩、调整审批时限、时序,指标设立依据是年度工作计划。
效益指标:构建自然资源部门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服务体系,构建便捷高效、便民利民的工作体系,大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指标设立依据是年度工作计划。
满意度指标:企业、公众满意度≥98%,指标设立依据是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pdf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一)广水市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土地开发、提质改造)工程施工及后期管护项目
1、“广水市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土地开发、提质改造)工程施工及后期管护项目”主要内容是:完成项目的工程施工内容和后期管护(水田种植水稻或水生作物,旱地种植大麦、花生、油菜等作物)。2024年预算安排4270万元,其中:427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完成项目的工程施工内容和后期管护(水田种植水稻或水生作物,旱地种植大麦、花生、油菜等作物)。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建设规模≧7000亩,后期管护2年,指标设立依据是依据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项批复(随自然资规批[2021]22、23、24、38号),自然资源部(自然资办发[2022]36号)。
效益指标:增加耕地,提高耕地质量,保障建设用地指标,减少水土流失,构建生态农业,指标设立依据是依据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项批复(随自然资规批[2021]22、23、24、38号),自然资源部(自然资办发[2022]36号)。
满意度指标:公众满意度≥90%,指标设立依据是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项批复(随自然资规批[2021]22、23、24、38号),自然资源部(自然资办发[2022]36号)。
广水市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土地开发、提质改造)工程施工及后期管护预算项目申报表.pdf
(二)广水市“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项目
1、“广水市“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项目”主要内容是:广水市“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2024年预算安排300万元,其中:3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按上级要求完成广水市“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宗地面积≧2983.55公顷,市级预检合格率≧98%,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数据库≧98%,指标设立依据是依据鄂土登办发[2016]号1号、鄂自然资函[2019]6号)。
效益指标:有效保障农民产权,指标设立依据是依据鄂土登办发[2016]号1号、鄂自然资函[2019]6号)。
满意度指标:农民满意率≥98%,指标设立依据是依据鄂土登办发[2016]号1号、鄂自然资函[2019]6号)。
(三)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
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主要内容是:完成全市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数据库建设,直至省厅核查通过。2024年预算安排200万元,其中:20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按上级要求完成全市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数据库建设,直至省厅核查通过。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1项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符合相关规程要求,并按照省厅要求时间节点提交通过部级审核,指标设立依据是依据部、省厅相关工作通知。
效益指标:数据库利用,为政府发展经济的规划编制提供数据支撑,指标设立依据是依据部、省厅相关工作通知。
满意度指标:公众满意度≥98%,指标设立依据是依据部、省厅相关工作通知。
(四)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
1、“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主要内容是:因征收、调整互换、集体合并、名称变化、权属、面积有误等原因造成变化的,开展补充调查,最终统一汇交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做好与同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关联衔接。2024年预算安排262万元,其中:262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按上级要求开展补充调查,最终统一汇交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做好与同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关联衔接。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13个乡镇、4个办事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并形成一项编制成果,更新汇交完成率≥98%,指标设立依据是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号)、《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技术指南》。
效益指标:支持和推进全市各类大型、民生项目,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权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自然资源改革,指标设立依据是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号)、《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技术指南》。
满意度指标:公众满意度≥98%,指标设立依据是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号)、《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技术指南》。
(五)广水市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项目
1、广水市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项目”主要内容是: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三区三线”实施管理的意见》(鄂自然资函〔2023〕385号),在遵循“三区三线”管控规划的前提下,部分建设项目可以对城镇开发边界进行合理适度优化。广水市“三区三线”划定后,存在省级杨寨工业园等项目未纳入城镇开发边界等情况,项目建设面临问题,经市政府同意,我局启动了广水市城镇开发边界调整。2024年预算安排50万元,其中:5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按上级要求完成广水市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广水市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成果1项,符合项目开展相关技术规程和规范,且成果通过省级审核,指标设立依据是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三区三线”实施管理的意见》(鄂自然资函〔2023〕385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实施细则的通知》(鄂自然资函〔2023]610号)和省自然资源厅工作要求。
效益指标:因重大生产力布局、区域重大战略调整、重大民生项目建设等确需局部优化城镇开发边界的进行合理适度优化,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引领作用,优化建设空间布局。指标设立依据是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三区三线”实施管理的意见》(鄂自然资函〔2023〕385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实施细则的通知》(鄂自然资函〔2023]610号)和省自然资源厅工作要求。
满意度指标:公众满意程度≥80%,指标设立依据是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三区三线”实施管理的意见》(鄂自然资函〔2023〕385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实施细则的通知》(鄂自然资函〔2023]610号)和省自然资源厅工作要求。
(六)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
1、“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主要内容是:对本行政区内除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直接开展确权登记之外的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地、自然公园;江河湖泊水流;湿地、草原;矿产资源、森林资源等确权登记。2024年预算安排340万元,其中:34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按上级要求完成对本行政区内除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直接开展确权登记之外的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地、自然公园;江河湖泊水流;湿地、草原;矿产资源、森林资源等确权登记。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其他草地≥10653.68 公顷,采矿用地≥496.24公顷,河流≥3108.37公顷,湿地≥296.42公顷,林地≥81911.36 公顷,自然保护区≥7426.65公顷,自然公园≥13881.48 公顷,项目成果1项,指标设立依据是依据省厅关于开展年度国调查通知及实施方案(当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的通知》随政办函[2020]15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水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的通知》广政办函[2020]15号。
效益指标: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新的空间格局,指标设立依据是依据省厅关于开展年度国调查通知及实施方案(当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的通知》随政办函[2020]15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水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的通知》广政办函[2020]15号。
满意度指标:公众满意度≥98%,指标设立依据是依据省厅关于开展年度国调查通知及实施方案(当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的通知》随政办函[2020]15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水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的通知》广政办函[2020]15号。
(七)广水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及标定地价更新工作项目
1、“广水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及标定地价更新工作项目”主要内容是:完成广水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并提交省厅。2024年预算安排103.3万元,其中:103.3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完成广水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并提交省厅。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12个镇办5个城区基准地价更新及标定地价更新,指标设立依据是依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3号)、《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鄂自然办函〔2022〕64号)、《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公示地价体系成果更新和园、林、草地定级与估价有关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办函〔2023〕47 号)。
效益指标:及时更新价格等级,为进一步完善全市自然资源资产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提供依,通过基准地价的全覆盖,充分显示各类自然资源和资产的合理价值,进一步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指标设立依据是依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3号)、《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鄂自然办函〔2022〕64号)、《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公示地价体系成果更新和园、林、草地定级与估价有关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办函〔2023〕47 号)。
满意度指标:公众满意度≥90%,指标设立依据是依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3号)、《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鄂自然办函〔2022〕64号)、《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公示地价体系成果更新和园、林、草地定级与估价有关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办函〔2023〕47 号)。
广水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及标定地价更新工作预算项目申报表.pdf
(八)广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项目
1、“广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项目”主要内容是:完成三区三线划定,进一步深化“三区三线”已批准未建设和退耕还林还草范围内拟退出耕地举证工作,完成广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全部成果,进行专家论证和报批工作。2024年预算安排561.2万元,其中:561.2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完成三区三线划定,进一步深化“三区三线”已批准未建设和退耕还林还草范围内拟退出耕地举证工作,完成广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全部成果,进行专家论证和报批工作。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广水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成果1项,信息平台建设1项,指标设立依据是湖北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
效益指标:落实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提出综合整治、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整治、矿山地质环境整治、乡村国土绿化美化等重点工程的目标、区域、规模和时序,指标设立依据是上级要求。
满意度指标:公众满意度≥8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广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预算项目申报表.pdf
(九)广水市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工作项目
1、“广水市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工作项目”主要内容是:完成广水市园地、林地、草地定级成果并提交至省厅。2024年预算安排59.5万元,其中:59.5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完成广水市园地、林地、草地定级成果并提交至省厅。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定级面积134262.39公顷,定级图斑1300个,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工作项目成果的准确性符合相关规程要求,并通过湖北省厅审核,指标设立依据是依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3号)、《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鄂自然办函〔2022〕64号)。
效益指标:园、林、草地价格等级为进一步完善全市自然资源资产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提供依据,通过基准地价的全覆盖,充分显示各类自然资源和资产的合理价值,进一步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指标设立依据是依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3号)、《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鄂自然办函〔2022〕64号)。
满意度指标:公众满意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依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3号)、《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鄂自然办函〔2022〕64号)。
(十)信息化建设项目
1、信息化建设项目”主要内容是:进一步整合共享自然自然系统卫星遥感资源,充分发挥国产卫星资源优势,推广卫星遥感技术,提升保障服务能力。2024年预算安排90万元,其中:9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进一步整合共享自然自然系统卫星遥感资源,充分发挥国产卫星资源优势,推广卫星遥感技术,提升保障服务能力。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日常维护平台信息系统2台,机房网路设备运维范围≦80台,国产服务器≧2台,北斗定位系统1套,系统稳定率≧90%,维修质量合格率≧95%,网络设备完好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依据依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9〕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9〕6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并监督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9〕26号);自然资源部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湖北省自然资源信息化与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总体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相关工作的通知。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湖北省突破性发展北斗产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实施意见的通知(随发改〔2023〕11号)。
效益指标:保障自然资源业务开展和效率、信息系统可用性及稳定性有效改善及提高,指标设立依据是依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9〕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9〕6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并监督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9〕26号);自然资源部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湖北省自然资源信息化与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总体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相关工作的通知。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湖北省突破性发展北斗产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实施意见的通知(随发改〔2023〕11号)。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80%,指标设立依据是依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9〕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9〕6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并监督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9〕26号);自然资源部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湖北省自然资源信息化与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总体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相关工作的通知。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湖北省突破性发展北斗产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实施意见的通知(随发改〔2023〕11号)。
(十一)资产配置项目
1、“资产配置项目”主要内容是:为保障机关、二级单位、基层所日常工作正常运转,按需购置资产。2024年预算安排397.765万元,其中:397.765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为保障机关、二级单位、基层所日常工作正常运转,按需购置资产。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购买公务车7辆,办公设备311台/套/张,专用设备6台,房屋维修面积3329.45平方米,购置车辆合格率100%、房屋维修验收合格率100%、购置办公设备合格率100%、购置专用设备合格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年度工作安排。
效益指标:资产配置需求,满足自然资源系统日常正常运转,资产使用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依据年度工作安排。
满意度指标:使用人员满意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依据年度工作安排。
(十二)自然资源业务能力提升项目
1、“自然资源业务能力提升项目”主要内容是:促进自然资源系统更好地发挥其职能,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保障,同时缓解人员不足对工作开展的影响。2024年预算安排148.05万元,其中:148.05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促进自然资源系统更好地发挥其职能,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保障,同时缓解人员不足对工作开展的影响。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培训人次≧130人,会议频次≧3次,下乡督察次数≧100次,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单位日常工作要求及年度工作要点。
效益指标:综合业务能力提升有效提高,督察覆盖范围完全覆盖,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单位日常工作要求及年度工作要点。
满意度指标:干部职工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单位日常工作要求及年度工作要点。
(十三) 村湾整治规划设计项目
1、“村湾整治规划设计项目”主要内容是:按照规范要求完成30个村湾整治规划设计。2024年预算安排300万元,其中:30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完成30个村湾整治规划设计编制工作。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村湾整治规划设计=30个,指标设立依据是城乡规划法。
效益指标:建设美丽乡村,促进乡村振兴,发展农村经济,优化农村生态布局,保持生态平衡,指标设立依据是城乡规划法。
满意度指标:村民满意度=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十四) 示范村规划设计项目
1、“示范村规划设计项目”主要内容是:按照规范要求完成15个示范村规划设计。2024年预算安排300万元,其中:30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完成15个示范村规划设计编制工作。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示范村规划设计数量=15个,指标设立依据是城乡规划法。
效益指标:建设美丽乡村,促进乡村振兴,发展农村经济,指标设立依据是城乡规划法。
满意度指标:村民满意度=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十五)广水市新型基础测绘联动更新项目
1、“广水市新型基础测绘联动更新项目”主要内容是:完成广水市全域航拍,从省厅领取地物点精度优于1米的数字线划图测制要求的控制测量成果和分辨率不低于0.2米的数字正射影像图等基础性资料,完成前期各项准备工作。2024年预算安排420万元,其中:42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完成广水市全域航拍,从省厅领取地物点精度优于1米的数字线划图测制要求的控制测量成果和分辨率不低于0.2米的数字正射影像图等基础性资料,完成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广水市全域航拍2647平方千米,指标设立依据是依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新型基础测绘联动更新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函[2023]140号)、《随州市新型基础测绘联动更新工作方案(试行)》(随自然资规发[2023]3号)。
效益指标:联合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同推进基础测绘工作,推动一个地物只测一次,避免重复测绘、重复投入,增强我市基础测 绘成果的现势性,提升基础测绘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指标设立依据是依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新型基础测绘联动更新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函[2023]140号)、《随州市新型基础测绘联动更新工作方案(试行)》(随自然资规发[2023]3号)。
满意度指标:使用者满意度≥90%,指标设立依据是依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新型基础测绘联动更新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函[2023]140号)、《随州市新型基础测绘联动更新工作方案(试行)》(随自然资规发[2023]3号)。
(十六)土地成片开发方案编制项目
1、“土地成片开发方案编制项目”主要内容是: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利益需要,保障我市土地征收和农用地转用工作的顺利开展。完成土地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报有关方面批准执行。2024年预算安排40万元,其中:4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利益需要,保障我市土地征收和农用地转用工作的顺利开展。完成土地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报有关方面批准执行。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2项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指标设立依据是依据根据鄂自然资规(2021)3号文件要求,开展土地成片开发方案编制。
效益指标:保护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线,指标设立依据是依据根据鄂自然资规(2021)3号文件要求,开展土地成片开发方案编制。
满意度指标:公众满意度100%,指标设立依据是依据依据根据鄂自然资规(2021)3号文件要求,开展土地成片开发方案编制。
(十七) 城市体检评估报告编制项目
1、“城市体检评估报告编制项目”主要内容是: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结合、以体检评估指标体系为核心、聚焦安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等方面年度关健变量和核心任务,开展指标监测及分析,从战略定位、底线管控等方面形成年度体检评估报告。2024年预算安排40万元,其中:4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结合、以体检评估指标体系为核心、聚焦安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等方面年度关健变量和核心任务,开展指标监测及分析,从战略定位、底线管控等方面形成年度体检评估报告。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1项城市体检评估报告编制,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鄂自然资办函(2021)52号文件要求对国土空间规划进行评估。
效益指标:保证国土空间规划的正确性,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鄂自然资办函(2021)52号文件要求对国土空间规划进行评估。
满意度指标:使用人满意度100%,指标设立依据是根据鄂自然资办函(2021)52号文件要求对国土空间规划进行评估。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政府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是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是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基本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国有资产:是指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和,是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具体而言,国有资产包括国家依法或依权力取得和认定的财产,国家资本金及其收益所形成的财产,国家向行政和事业单位拨入经费形成的财产,对企业减税、免税和退税等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国际援助等所形成的财产。
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内容主要是指项目中期目标和年度目标,具体的绩效指标,如产出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绩效目标是整个预算绩效管理的起点、基础和前提,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监控、绩效评价的开展都有非常重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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