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二、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表
十三、非税征收计划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政策、规定及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全市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政策性住房产权变更的管理;承担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负责全市房产市场的管理;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审查和实施情况的监督;负责房屋安全鉴定和白蚁防治管理;负责城区房屋租赁的管理工作。
(四)指导全市房产物业服务的管理工作;拟订规范发展物业服务管理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健全物业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物业服务管理行为;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五)指导和推进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发展与战略研究;拟订城市建设、城市排水发展规划、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储备和前期编研工作;组织编制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年度工作目标计划,指导、督促、推进城市建设重点项目的建设;负责城市排水、污水处理、污水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参与城市防洪排涝和城区防汛工作;负责城市燃气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
(六)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普法、行政执法、行政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进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工作;负责建设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查、协调、综合上报工作。
(七)负责全市住房、建设市场和城市设计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设计审查的有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市政行业、建筑业、勘察设计业、建设监理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规范建设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和建设工程风险管理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和引导市政公用企业、建筑企业、勘察设计企业、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参与市场劳务、技术合作,推进企业发展壮大。
(八)落实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城镇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房屋的抗震设计规范;负责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审定、编制和推广应用;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定期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九)指导村镇建设管理;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发展规划,制订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以及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建设和特色示范镇创建工作;指导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工作。
(十)负责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拟订建设工程质量、建设安全生产的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和参与各类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鉴定和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对建筑市场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实施查处。
(十一)负责全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管理工作;负责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城镇节能减排、墙体材料革新和发展散装水泥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行业产业政策、制度;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和发展散装水泥;指导和推进重大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项目建设;组织实施重点建设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推广应用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十二)负责全市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传统村落、历史建筑保护规划的编制、评审和报批工作,并监督组织实施;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的保护宣传、发展研究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拟订城乡建设档案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十四)市住建局行使下列行政处罚权:
1.工程建设参与各方从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其中介服务等与建筑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权。
2.工程质量、安全及节能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3.房产市场、排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行政处罚权。
4.燃气行业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广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定单位类型为:行政单位。
2.内设机构13个,分别为:办公室 人事教育股 行政审批股 政策法规股(企业管理办公室) 城建股(城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燃气管理办公室)村镇建设股 勘察设计与科技股 建筑业管理股 房产市场管理股 住房保障股(房屋征收股) 房产物业监督股 财务审计股 机关党委 老干股。
3.下设部门(单位)16个,分别为:墙革办、广水市房产市场管理所、住建局档案馆、白蚁防治所、燃气管理办公室、定额站、装饰办、应山建筑安全管理站、广水建筑安全管理站、质量监督管理站、应山房产交易所、广水房产交易管理站、广水市防洪排水服务所、广水市住房保障事务管理中心、广水市建设稽查大队、广水市城区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所。
4.无挂牌机构。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1.2024年广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由17家单位构成。
(一)独立核算单位1家,即:广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二)纳入本级预算管理的未独立核算单位16家,分别为:墙革办、广水市房产市场管理所、住建局档案馆、白蚁防治所、燃气管理办公室、定额站、装饰办、应山建筑安全管理站、广水建筑安全管理站、质量监督管理站、应山房产交易所、广水房产交易管理站、广水市防洪排水服务所、广水市住房保障事务管理中心、广水市建设稽查大队、广水市城区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所。
2.2024年广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纳入预算管理人员499人。
(1)核定编制253名,其中:行政编制23名,事业编制230名。
(2)实有人员499人,其中:在职在编208人;离休0人;退休240人;编外长聘0人;其他人员51人(借入人员51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2025年收入总预算14337.1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337.1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05.89万元,同比增加38.77%,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1.本年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448.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517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4719.06万元。
2.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转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结转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结转0万元;单位资金结转0万元。
1.支出按资金来源分:本年收入安排支出14337.13万元;上年结转安排支出0万元。
2.支出按资金性质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448.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517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支出0万元;单位资金支出4719.06万元。
3.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6.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8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5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174.69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0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2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4.支出按经济分类分:工资福利支出2990.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38.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5.03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4756.47万元;资本性支出3986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5.支出按支出类别分:人员类支出3155.89万元;运转类支出3155.89万元;特定目标类支出3155.89万元。
6.支出总预算年终结转结余0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9618.07万元,较上年增加993.64万元,同比增加11.52%,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
1.本年财政拨款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448.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517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2.财政拨款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二)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618.07万元,较上年增加993.64万元,同比增加11.52%,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
1.财政拨款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6.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8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5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455.63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0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2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2.财政拨款年终结转结余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48.07万元,较上年减少385.69万元,同比减少7.98%,主要原因是:量入为出,缩减开支。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资金来源分。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本年预算支出4448.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20.09万元,运转经费249.09万元,项目支出2178.89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上年结转支出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0万元,公用经费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分。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6.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8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5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285.63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0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41.73万元,较上年减少376.38万元,同比减少14.38%,主要原因是:量入为出,缩减开支。
(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人员经费2020.0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55.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65.0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公用经费221.6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21.6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数为10万元(单位自筹收入中安排),较上年减少18万元,同比减少100%,主要原因是预算收入不足。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预算收入不足。
(二)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预算收入不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10万元,同比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公车上交到公车办。
(四)公务接待费10万元(单位自筹收入中安排),较上年减少18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预算收入不足。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5170万元,较上年减少37901574.37万元,同比减少99.99%,主要原因是:项目性质变化。
1.按支出来源分:使用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517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
2.按功能分类分: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17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2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历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97.82万元,较上年减少11.63万元,同比减少3.76%,主要原因是:量入为出,缩减开支。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223.11万元。
其中:办公费14.31万元;印刷费0.44万元;水费2.62万元;电费16.46万元;邮电费22.6万元;取暖费4.05万元;物业管理费3.44万元;差旅费 0万元;福利费49.58万元;会议费 0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6.8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3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7.45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74.71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
(四)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
(五)单位资金安排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政府采购总预算26.02万元,较上年增加26.02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
(一)按采购对象分:面向中小企业采购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面向小微企业采购26.02万元,较上年增加26.02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
(二)按采购品目分: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02万元,较上年增加26.02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
十、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2025年年初资产总额为31614732.13万元,较上年增加31614732.13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
具体情况为:流动资产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31614732.13万元,较上年增加31614732.13万元,同比因上年无此预算故无增减比例,主要原因是。
其中固定资产:房屋21339.16平方米,价值11985494.02万元;土地129019.08平方米,价值15845766.3万元;车辆7辆,价值530161万元;办公家具价值419288.98万元;其他资产价值2834021.83万元。
十一、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以空表列示,特此说明。
(二)本年度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以空表列示,特此说明。
(三)本年度部门预算各数据合计与分项明细之和可能存在小数误差,主要原因是预算公开数是以万元为单位,由于四舍五入原因造成存在小数误差,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一)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长期目标为:扎实推动财政事务各项业务工作,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财政管理制度,履行财政职责,监督财政资金高效安全运行。
年度目标为:本单位在本年度内通过履行部门职责所达到的部门整体及核心业务效果。
(二)长期目标1:扎实推动财政事务各项业务工作,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财政管理制度,履行财政职责,监督财政资金高效安全运行,
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指标名称+指标值,例如:公用经费控制,公用经费控制率100%;在职人员控制,在职人员控制率100%;项目支出成本控制,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指标名称+指标值,经济效益:创造税收率≧95%;社会效益:行业管理水平整体提升率≧95%;生态效益:城市宜居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指标名称+指标值,服务对象满意率:群众满意度95% ;联系部门满意度;上级部门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
若有多个长期目标,请按上述样式分别说明。
(三)年度目标1...,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指标名称+指标值,公用经费控制 公用经费控制率100%,在职人员控制 在职人员控制率100%,项目支出成本控制,会议费控制率100%、“三公”经费变动率0%、项目支出成本控制率10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指标名称+指标值,经济效益:创造税收率≧95%;社会效益:行业管理水平整体提升率≧95%;生态效益:城市宜居率≧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指标名称+指标值,服务对象满意率:群众满意度95% ;联系部门满意度;上级部门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一)“就地城镇化政策激励凭证结算”项目
1.主要内容是:根据广水市《进一步推进就地城镇化提升城镇居民生活品质的实施方案》和《广水市就地城镇化购房激励凭证结算操作办法》等相关政策规定实施。2025年预算安排13000万元,其中:13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规范就地城镇化购房激励凭证的使用和管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房地产行业高质量发展。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指标名称+指标值,例如:2025年度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多孩家庭激励凭证结算566份,人才激励凭证结算340份,新市民激励凭证结算1300份,城镇征收拆迁户激励凭证结算12份,城镇D级危房户激励凭证结算份数8份),质量指标(审核准确率=100%),时效指标(完成时间2025年12月),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指标名称+指标值,例如:有效推动房地产行业高质量发展,指标设立依据是行业标准。
满意度指标:指标名称+指标值,例如:结算企业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二)“广水市阳光小区C区C4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项目
1.主要内容是:广发改审批服务(2022)347号文件。2025年预算安排3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200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资金。
2.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改善小区居住环境,更加优越。
3.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指标名称+指标值,例如:2025年度产出指标-数量指标(住房180套,层高16层,单元数2个),质量指标(审核准确率=100%),时效指标(完成时间2025年12月底),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指标名称+指标值,例如: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为了解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有效改善。
满意度指标:指标名称+指标值,例如:受益住户满意度≥95%,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发生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等。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基本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国有资产:是指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和,是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具体而言,国有资产包括国家依法或依权力取得和认定的财产,国家资本金及其收益所形成的财产,国家向行政和事业单位拨入经费形成的财产,对企业减税、免税和退税等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国际援助等所形成的财产。
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内容主要是指项目中期目标和年度目标,具体的绩效指标,如产出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绩效目标是整个预算绩效管理的起点、基础和前提,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监控、绩效评价的开展都有非常重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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