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政府性债务情况说明
  • 发布时间:2018-05-03
  • 信息来源: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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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2017年,省核定我市地方政府性债务限额为351,85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51,248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00,606万元。与2016年债务限额294,391万元比较,增加57,46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增加36,271万元,专项债务限额增加21,192万元。
  2、2017年底政府债务余额
  截止2017年底,广水市政府债务余额297,55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03,319万元、专项债务余额94,237万元。与2016年底政府债务比较,增加债务54,39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增加36,070万元,专项债务增加18,320万元。
  3、2017年底政府性债务余额与债务限额比较
  2017年,广水市政府性债务余额与省核定债务限额比较,低于限额65,27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低于限额58,910万元、专项债务余额低于限额6,36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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