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举借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 发布时间:2019-04-04
  • 信息来源: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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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比较  
  1、2018年底政府债务限额情况。2018年,省核定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362,67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60,658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02,017万元。与2017年债务限额351,854万元比较,增加10,82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增加9,41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增加1,411万元。
  2、2018年底政府债务余额与债务限额比较。截止2018年底,广水市政府债务余额359395万元,较上年债务余额增加61840万元。广水市政府债务余额低于省核定限额3,28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低于限额3,200万元、专项债务余额低于限额80万元。
  二、政府债务情况

    1、新增政府债务情况。2018年,新增政府债务61840万元,全部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其中:新增一般增量债券54140万元,主要用于置换易地扶贫搬迁中央贷款12283万元、水利“补短板”项目2000万元、吴店黑洞湾水厂建设2000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4,500万元、“厕所革命”项目2000万元、乡镇污水处理项目15000万元、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2357万元、普通公路建设6000万元、城投公司基础设施建设10000万元;新增专项增量债券7700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储备项目;新增再融资债券18514万元,主要用于置换到期存量债务。

  2、政府债务偿还情况。2018年,偿还政府到期债券18,515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7,480万元,专项债券1,035万元;偿还利息10,345万元,其中:一般债券7,032万元,专项债券3,322万元。2019年,预计偿还政府债券本金34,340万元,利息17,717万元。

    3、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安排情况。2019年,预算安排债券资金41,808万元,其中:一般债券安排13,566万元,涉及项目6个,专项债券安排15,000万元,涉及项目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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