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8日在广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上
广水市财政局局长 胡文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9年,因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机构改革等政策,市级财政收支发生较大变化,需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调整当年财政预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2019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如下:
一、公共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2019年,广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次会议审议批准我市财政总收入500,200万元,现调整为518,929万元,增加18,729万元。
(一)收入来源调整情况
1、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调减2,560万元。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19年1月1日起,对全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的幅度顶格减征“六税两费”。根据综合测算情况和随州市已确定全市财政收入预期增长目标调整情况,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由年初人大批准137,680万元,同比增长8%,现调整为135,130万元,同比增长6%。调整后,地方公共预算收入较年初预算减少2,560万元。
2、政府债券转贷收入调整增加13,566万元。
3、省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预计增加2,100万元。
4、非税收入增加214万元。
5、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09万元。
6、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216万元。
7、调入资金984万元。
(二)支出预算调整情况
2019年调整增加支出21,569万元,通过调整预算支出结构消化2,840万元,调整后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由500,200万元,现调整为518,929万元,增加18,729万元。
1、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增加支出20万元
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鄂办文[2018]18号)文件规定,增加杨寨镇经济发达试点镇体制改革激励资金20万元。
2、非税收入安排支出213万元
商务局资产处置收益安排支出129万元;文化旅游局资产处置收益安排图书馆建设支出78万元;烟草专卖局罚没收益安排卷烟市场整顿工作经费6万元。
3、落实民生政策增加支出2,023万元
(1)落实乡镇公务员工作补贴增加支出15万元。根据随发[2019]9号、广组字[2019]5号文件规定,乡镇公务员工作补贴由原300元/人月提高到400元/人月,全市乡镇公务员513人,从2019年10月执行,增加支出15万元。
(2)提高国有林场职工待遇增加支出37万元。根据市委、市政府10月23日城投公司专题会议精神,按照市编办核定林场编制数(共计101人),工资待遇标准由原48,000元/人年提高到70,000元/人年,人年增加22,000元。从2019年11月执行,新增支出37万元。
(3)落实国家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负担比例调整政策增加支出228万元。根据鄂医保[2019]44号文件精神,本级财政配套补助标准由原104元/人年调整到110元/人年,全市参保人数697,122人,测算全年支出7,668万元,年初预算安排7,440万元,2019年需增加支出228万元。
(4)弥补2018年职工医疗保险缴费财政负担缺口增加支出507万元。2018年测算职工医疗保险缴费财政负担部分3,607万元,当年预算列支2,000万元,缺口1,607万元,从乡镇教育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1,100万元,剩余507万元由本级预算安排支出。
(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增加支出955万元。根据广政办发[2015]21号文件精神,参保人选择200元至400元档次缴费,地方财政配套增补资金15元/人年;参保人选择500元以上档次缴费,地方财政配套增补资金20元/人年;广水市缴费人数19.5万人,补缴费入口共计350万元。依据鄂人社发[2018]43号文件要求测算,2019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补助地方需配套资金1,953万元。年初预算已安排1,348万元,需增加支出955万元。
(6)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地方配套增加支出158万元。201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原55元调整为60元,中央、省、县市按6:2:2比例分担。我市常驻人口按77.4万人测算,地方配套部分为929万元,年初预算已安排771万元,需增加支出158万元。
(7)提高退养民师生活补助增加支出54万元。2019年退养民师人均增资120元/月,全市退养民师169人,共增加支出24万元;落实退养民师奖励性工资,按照1,800元/人年测算,增加支出30万元。
(8)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提标增加支出69万元。根据省委、省政府鄂发[2019]11号文件要求,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不足90人的,按照90人足额保障,保障标准为500元/人。经测算,共计增加1,374人的指标,增加支出69万元。
4、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决定增加支出1,543万元
(1)全省“四个三”生态工程现场会筹办资金增加支出56万元。
(2)“一标三实”登记专项经费增加支出50万元(“一标”是指街、路、巷、乡镇村组,房屋门牌及楼栋户号的标准地址;“三实”是指标准地址下的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
(3)全市作风建设专项工作经费增加支出15万元。
(4)“双评双治双促”活动经费增加支出10万元。
(5)部门预算编制电子化经费增加支出15万元。
(6)地方气象事业费增加支出10万元。
(7)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专项经费增加支出80万元。
(8)融媒体中心特殊人才引进及运营经费增加支出100万元。
(9)落实阿里巴巴村淘合伙人激励政策增加支出10万元。
(10)工伤保险业务经费增加支出10万元。
(11)城市公交车生命防护装置安装经费增加支出29万元。
(12)落实森林保险地方配套资金增加支出12万元。
(13)安排农业信用贷款担保金增加支出500万元。
(14)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经费增加支出27万元。
(15)落实义务教育健康校园建设增加支出33万元。
(16)标准化考点建设资金增加支出258万元。
(17)新农村建设增加支出121万元。
(18)土地整治评审增加支出101万元。
(19)增加宣传部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经费10万元。
(20)环境污染防治经费增加支出96万元。
5、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增加支出60万元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省委、省政府《湖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精神,启动我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工作,增加支出60万元。
6、安排应急救灾支出224万元
(1)根据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猪肉保供工作督办会议备忘录》精神,冷冻猪肉储备资金上缴增加支出204万元。
(2)增加非洲猪瘟防控经费支出20万元。
7、落实上级巡视、检查整改增加支出290万元
(1)整改随州市委专项巡察反馈问题,增加党员联系群众专项经费116万元。
(2)整改2018年省重大民生政策落实专项审计反馈问题,增加学前教育资助地方配套资金174万元。
8、落实PPP项目政府支出责任增加支出3,630万元
根据我市已落地PPP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方签订合同, 2019年我市须支付印台山文化生态园PPP项目政府缺口性补助3,630万元。
9、使用政府一般增量债券资金增加支出13,566万元
2019年省分配下达我市一般增量债券资金13,566万元,分别为:
(1)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支出1,600万元。
(2)安排“厕所革命”项目支出2,366万元。
(3)安排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支出1,600万元。
(4)安排普通公路建设项目支出5,000万元。
(5)安排水利“补短板”项目支出2,000万元。
(6)安排二医院门诊大楼建设项目支出1,0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2019年,广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次会议审议批准我市政府性基金预算为:收入预算27,515万元,支出预算27,515万元,现调整为收入预算66,200万元,调增38,685万元;支出预算66,200万元,调增38,685万元。
(一)收入预算调整情况
1、2019年省财政厅暂停征收农业土地开发资金,调减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预算315万元。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算由23,000万元调整为45,000万元,调增22,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12月省财政厅、国土厅下达广水市耕地交易占补平衡指标21,000万元,于2019年入库。
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预算由3,000万元调整为5,000万元,调增2,000万元。
4、调整增加2019年省对广水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5,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调整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预算由27,515万元调整为51,200万元,调增23,685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由23,000万元调整为45,000万元,调增22,0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调减315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由3,000万元调整为5,000万元,调增2,000万元。
2、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调整增加15,000万元。其中:安排土地储备项目支出10,000万元、安排一医院肿瘤、精神病大楼建设项目支出1,000万元、安排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支出4,000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2019年,广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次会议审议批准我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225,021万元,现调整为222,925万元,调减2,09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215,506万元,现调整为216,684万元,调增1,178万元。
调整后,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22,925万元、支出216,684万元,当年结余6,24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40,086万元。
(一)收入预算调整情况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由年初预算73,016万元调整为70,920万元,调减2,096万元。2019年,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现行的19%降至16%,上级补助收入减少1,243万元、保险缴费收入减少853万元。
(二)支出预算调整情况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由年初预算77,366万元调整为78,544万元,调增1,178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提标和执行国家统筹政策增加上解上级支出。
四、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
2019年,省核定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02,93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85,659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17,274万元;现政府债务余额为387,962万元,低于限额14,97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71,025万元,低于限额14,634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16,937万元,低于限额337万元。
五、保障调整预算执行的主要措施
为确保调整预算落实到位,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税收收入征管力度。财税部门将提高站位,在全面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坚定完成目标任务的信心和决心,从抓重点税源、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入手,切实做好税费征收工作,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强化财政预算执行管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紧从严控制支出。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脱贫攻坚、基本民生等刚性支出不留缺口,切实用党和政府的“紧日子”换取老百姓的“好日子”。
(三)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建设。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深化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
(四)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强化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严格在政府债务限额内举借债务,严格落实政府存量债务化解计划,严控政府债务风险。
以上方案,提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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