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水市2020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020年11月27日在广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1次会议上
广水市财政局局长 胡文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因素影响,全市财政预算收支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对此,市政府进行了专题研究,拟对2020年政府财政预算进行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法律规定,我受市政府委托,现将2020年政府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如下:
一、预算调整的原因
1、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计划调整。
2、新冠肺炎疫情“减收增支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增加。
3、使用中央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增加支出。
4、使用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增加支出。
5、落实中央、省、市各项政策增加支出。
二、公共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2020年,广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审议批准我市财政总收入562,889万元,现调整为594,214万元,增加31,325万元。
(一)收入来源调整情况
1、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调减1,08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调增5,100万元,主要为新煌公司预计增收4,000万元、瑞生建筑预计增收1,100万元;非税收入调减6,18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河沙拍卖收入减少2,800万元。二是受疫情期间封城和学校停学影响,预计公安系统罚没收入减少1,500万元、幼儿园保育费减收2,000万元。
2、政府债券转贷收入调整增加29,308万元。
3、省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预计增加3,857万元。
4、调入资金调减760万元(当年转移支付收入增加,相应减少年初调入资金预算)。
(二)支出预算调整情况
2020年调整增加支出51,121万元,通过调整预算支出结构消化19,796万元(使用上级疫情增支补助资金支付我市疫情防控支出,相应调减年初本级预算安排疫情防控支出预算),调整后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由562,889万元,调整为594,214万元,增加31,325万元。
1、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增加支出7,068万元
(1)根据广招委会议纪要[2019]2号精神,兑现新煌公司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纳税奖励,增加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出6,000万元。
(2)根据市政府[2017]6号专题会议纪要,由市政府出资收购德润锂电公司,对其资产进行盘活。2018年,市级财政调拨资金1,068万元用于收购该公司,当年未列支出,财政总账形成红字1,068万元,今年列入支出,冲销挂账红字。
2、落实民生政策增加支出10,156万元
(1)提高义务教育教师奖励性津贴保障标准增加支出4,100万元。根据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措施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落实的通知》(鄂教督发[2020]4号)文件及市政府八届54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提高义务教育教师奖励性津贴保障标准,由原在职教师6,000元/人年提高到12,000元/人年、退休教师4,500元/人年提高到9,000元/人年,共计增加支出4,100万元。
(2)提高退养民师生活补助标准增加支出115万元。根据政策规定,退养民师待遇由地方财政按当地退休教师工资60%负担。2020年退养民师人均增资120元/月,全市退养民师169人,共增加支出24万元;因义务教育教师奖励性津贴提标,退养民师奖励性工资,按照5,400元/人年测算,增加支出91万元。
(3)根据省林业局、省农业农村厅、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以食用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养殖企业(户)退出处置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鄂林护[2020]48号)文件规定,野生动物退出处置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地方政府为责任主体,由地方财政统筹安排资金,落实野生动物退出补偿。我市属于国家列出的禁食禁售天然和驯养陆生野生动物目录范畴内的野生动物养殖企业为蔡河镇王锦蛇养殖基地(郝氏蛇类养殖场),共计放生王锦蛇6,636斤,补助标准按72元/斤测算,增加支出48万元。
(4)落实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结算增加支出5,000万元。2017年10月,我市启动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并轨工作,当年公共财政预算不再安排退休费预算,“入网前”退休人员退休费及落实并轨政策后退休人员调整增加退休费部分由单位垫付。由于我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2019年穿底,单位垫付退休费需由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支出完成结算。经测算,全市完成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结算工作需增加支出2.5亿元,考虑地方财力因素,从2020年起采取分年结算的方式进行结算。
(5)落实“两参”人员待遇双补齐增加支出180万元。即对城镇有工作单位的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在职工资水平低于全市在岗职工平均水平和退休养老金低于全市职工平均养老金水平的,由财政安排资金补齐。
(6)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代缴城乡医疗保险提高标准部分费用,增加支出137万元。
(7)2020年,全市80岁以上老人较上年增加1,700人,增加支出60万元。
(8)落实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补贴增加支出108万元。全市在岗乡村医生542人,按人年2,000元标准补助测算,增加支出108万元。
(9)根据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纪要(广农组纪要[2019]第1期)精神,原畜牧局转隶到市农业农村局29人,供养标准由原10,000元/人年提高到48,000元/人年,增加支出110万元。
(10)根据政策规定,按100元/人/年标准,由地方财政为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员代缴养老保险。2020年,全市未脱贫人数10,686人,增加支出106.86万元。
(11)根据省医疗保险局鄂医保发[2020]52号文件精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原520元/人/年提高到550元/人/年。中央、省、市负担比例为6:2:2,测算增加支出190万元。
3、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决定增加支出2,861万元
(1)融媒体中心“策采编发中心”建设资金增加支出100万元。
(2)增加电子商务进农村专项审计经费5万元。
(3)申报中央预算投资、特别国债、政府债券等项目,增加项目前期费支出200万元。
(4)活体生猪储备补贴增加支出33万元。
(5)广水市“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增加支出80万元。
(6)湖北日报《直通随州》宣传经费增加支出20万元。
(7)建国70周年宣传教育活动经费增加支出49万元(该经费2019年未列支)。
(8)工业园区供电线路改造资金增加支出100万元。
(9)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评标系统改造升级,增加电子交易系统建设支出29万元。
(10)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经费增加支出11万元。
(11)房屋维修和设备购置费增加支出120万元。
(12)应广两办各建设法治宣传长廊一个,增加支出40万元。
(13)通过以钱养事的方式选聘8名法律专业人员,解决8个“1人(司法)所”问题,增加支出38万元。
(14)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经费增加支出40万元。
(15)乡镇行政区域勘界工作经费增加支出5万元。
(16)落实脱贫攻坚普查工作,增加支出350万元。
(17)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资金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经费增加支出160万元。
(18)地表水检测经费增加支出40万元。
(19)全市学前及高中教育阶段实际在校人数较年初预算增加,相应生均公用经费增加支出21万元。
(20)道路建设(养护)资金增加支出1,332万元。
(21)村级辅警装备购置经费增加支出88万元。
4、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增加支出300万元
随州市扶贫产业有限公司在我市建有光伏电站58个,根据我市与该公司签订协议规定,分年落实资产回购。当年回购资金需589万元,其中使用本级扶贫配套资金289万元,调整增加支出预算300万元。
5、落实上级巡视、检查整改工作增加支出963万元
(1)落实省委巡视组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增加续贷周转金追偿诉讼费20万元。
(2)消化2005年财政出借资金增加支出692万元,其中:吉阳公司借款356.9万元、中山造纸借款150万元、恒兴纸业借款185万元(全部为随州市决策决定出借企业借款)。
(3)增加学校“试卷费”、“阅卷费”支出预算251万元。
6、落实环境保护支出400万元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1号)文件规定,对徐家河、先觉庙两个水域施行全面禁捕,增加支出100万元。
(2)竹林、双桥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增加支出300万元。
7、取消收费增加支出65万元
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增加支出25万元、城管局增加支出40万元。
8、使用政府一般增量债券资金增加支出29,308万元
2020年省分配下达我市一般增量债券资金29,308万元,分别为:
(1)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支出1,842万元。
(2)安排“厕所革命”项目支出6,288万元。
(3)安排动物检疫与生物实验室建设项目支出600万元。
(4)安排农业基础设施整修项目支出500万元
(5)安排普通公路建设项目支出5,000万元。
(6)安排殡仪馆搬迁工程项目支出500万元。
(7)安排水利“补短板”项目支出2,000万元。
(8)安排鄂北配水广水分水口工程项目支出7,228万元。
(9)安排市二中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支出600万元。
(10)安排多肉植物小镇建设项目支出3,000万元(前期征地、道路建设等支出)。
(11)安排市一中新教学楼建设项目支出800万元。
(12)安排义务教育均衡性发展项目支出950万元。
(三)省级抗疫增支补助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10月底,全市使用抗疫增支补助资金安排支出22,592万元。其中:落实省疫情防控指挥部111号文件精神,安排疫情期间在营保供企业物业、电价、物流交通、消杀等补助支出708万元;落实“惠游湖北”政策安排支出76万元;支持我市复工复产安排支出2,500万元;安排市直部门、镇(办)及村(社区)疫情防控经费9,338万元;隔离点改扩建及隔离留观经费安排支出717万元;患者救治及医护人员补助安排支出4,118万元;安排市直医院及乡镇卫生院运行经费4,090万元;医护人员及救治患者食宿费用安排支出1,040万元;落实房租减免政策安排房租补贴支出5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2020年,广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审议批准我市政府性基金预算为:收入预算40,200万元,支出预算40,200万元,现调整为收入预算101,851万元,调增61,651万元;支出预算101,851万元,调增61,651万元。
(一)收入预算调整情况
1、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预算由30,000万元调整为55,000万元,调增25,000万元。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预算由3,000万元调整为4,000万元,调增1,000万元。
3、污水处理费收入预算由1,200万元调整为1,900万元,调增700万元。
4、省对广水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调整为12,500万元。
5、抗疫特别国债收入调整为22,451万元。
(二)支出预算调整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预算由34,200万元调整为60,900万元,调增26,7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由30,000万元调整为55,000万元,调增25,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由3,000万元调整为4,000万元,调增1,0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由1,200万元调整为1,900万元,调增700万元。
2、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预算调整为12,500万元。具体项目为:
(1)广水市二医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支出1,000万元。
(2)安排广水市妇幼保健院住院综合大楼建设项目支出2,000万元。
(3)安排杨寨镇杨寨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支出2,000万元。
(4)安排广水供水公司供水设施改扩建项目支出3,500万元。
(5)安排火车站站前广场建设项目支出2,500万元。
(6)安排武胜关至杨寨生态长廊建设项目支出1,500万元。
3、使用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增加支出22,451万元。分别为:
(1)市中医院传染病住院大楼建设项目1,020万元、发热门诊改扩建项目552万元、核酸实验室建设项目140万元。
(2)市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基地建设项目3,000万元。
(3)市二医院传染病大楼建设项目1,680万元、发热门诊建设项目445万元、核酸实验室建设项目300万元。
(4)市一医院传染病区建设项目8,314万元、发热门诊建设项目200万元、P2实验室建设项目600万元、核酸实验室建设项目200万元。
(5)市疾控中心实验室改扩建项目670万元。
(6)市妇幼保健院发热门诊建设项目390万元、核酸实验室建设项目140万元。
(7)10个乡镇卫生院发热门诊建设项目3,000万元。
(8)移动医疗服务车购置项目1,530万元。
(9)村级智能监控服务包项目270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2020年,广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审议批准我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234,952万元,因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现调整为228,186万元,调减6,76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233,332万元,现调整为233,794万元,调增462万元。
调整后,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28,186万元、支出233,794万元,当年赤字5,60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39,884万元。
(一)收入预算调整情况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预算,由74,265万元调整为69,361万元,调减4,904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由396万元调整为223万元,调减173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预算,由706万元调整为137万元,调减569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由18,259万元调整为17,139万元,调减1,120万元。
(二)支出预算调整情况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预算,由83,615万元调整为83,823万元,调增208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由372万元调整为626万元,调增254万元。
五、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
截止2020年10月底,省核定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39,8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03,1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36,700万元;我市政府债务余额为429,770万元,低于限额10,03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00,333万元,低于限额2,767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29,437万元,低于限额7,263万元。
六、保障调整预算执行的主要措施
为确保调整预算落实到位,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市人大的有关决议,攻坚克难,开拓创新,抓收入、稳盘子,保支出、守底线,努力完成全年财政收支任务目标。
(一)全力保障收支平衡。加强形势分析研判,督促税务和非税执收部门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努力冲刺四季度。认真执行好《关于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通知》要求,严格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落实好“六稳”“六保”措施,坚守好“三保”底线,从严从紧管好“钱袋子”,努力保障收支平衡。
(二)持续推进各项改革。健全财政资金统筹机制,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增加资金供给,支持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健全绩效指标体系,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三)防范财政运行风险。着力防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社保基金、财政管理等风险,守住财政安全运行的底线。履行好财政监管职责,加强财政内控制度建设,切实发挥在防范业务和廉政风险方面的作用,提高财政财务管理质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尽管我市财政减收增支形势严峻,但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全面落实本次会议对财政工作作出的决议,勇于担当、凝心聚力、锐意进取,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努力。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2020年广水市抗疫特别国债及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分配情况表.pdf
2020年地方公共财政调整支出预算资金来源预计情况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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