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4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的通知》(鄂财农发〔2024〕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水稻种植实际情况,为提高水稻生产水平,补齐水稻种植机械化短板,提升集中育秧服务能力,稳定我市水稻生产面积,保障粮食生产安全。我局遵循自愿申报、择优支持的原则,组织29家种植主体实施该项目,经多次核实验收,项目总投资1366万元,申请财政补助资金345万元,新建轻钢厂房1.87万平方米,集中育秧服务水稻大田插秧面积3.72万亩。其中2025年广水市景家湾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广水市裕洋农机专业合作社已完成该项目建设,并拨付项目资金28.5万元;2026年5月27家主体全部完成项目建设,申请补助项目资金345万元中余下的316.5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在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6月10日起至2026年6月17日共7天。
附表:广水市2024年水稻集中育秧设施建设明细表
广水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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