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市农业农村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切实做好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根据《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6〕10号)、《湖北省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农发〔2026〕39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农发〔2026〕1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建议方案,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拨付2026年中央第二批常态化帮扶资金预算共计1704万元(详见附件)。
上述资金收支列入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和“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资金重点用于规划内的易地扶贫搬迁贴息、帮扶产业、到户产业奖补、项目管理费等相关支出。
相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上述文件精神和直达资金管理要求,按照申报项目组织实施,严格执行项目库管理,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规范资金拨付,强化资金监管、项目资产管理和全过程绩效评价,完善相关手续,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广水市2026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常态化帮扶资金分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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