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财政乡村振兴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乡村振兴作实际,现将困难群众救助省级补助资金3077万元分配情况予以公告。
资金分配: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77万元(鄂财社发﹝2025﹞94号2883万元、鄂财社发﹝2026﹞53号194万元),分配农村低保生活补助1577万元、农村特困供养资金1500万元。
广水市财政局社保股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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