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鄂财农发〔2022〕18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鄂财农发〔2022〕19号)、《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中央衔接资金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办农〔2022〕31号)文件精神,现将广水市2022年第二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分配方案附后)
公示期自即日始10天,即7月7日-7月17日,凡对公示项目有不同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相关部门反映。
全省各地固定电话用户和手机用户均可拨打12317进行反映。
广水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监督举报电话:0722-6233693
举报邮箱:gs6233693@163.com
附:
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分配方案的通知 .pdf
广水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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