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
根据《随州市扶贫产业有限公司贷款建设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实施办法》(随政办发〔2018〕38 号)文件精神,随州市扶贫产业有限公司分配我镇光伏扶贫电站净收益24万元,经报镇政府同意,现安排拨付到村,请各地接此通知后,按2020年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实施方案要求,迅速组织村组实施扶贫项目,督促资金项目向受疫情影响返贫致贫户、残疾户、边缘户、脱贫不稳定户倾斜;电站收益分配资金的80%要用于贫困人口承担公益岗位的工资和参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劳务费用支出,支持鼓励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也可通过奖励补助方式对在防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贫困户予以奖励,对受疫情影响生活陷入困境的贫困群众和因疫情致贫返贫的群众予以补助。
附:《长岭镇光伏扶贫电站分配明细表》
长岭镇扶贫办
2020年6月30日
长岭镇2020年光伏收益分配明细 | |||
序号 | 村名 | 金额(元) | 光伏收益来源 |
1 | 菜畈村 | 40000 | 随州市产业公司 |
2 | 符合村 | 40000 | 随州市产业公司 |
3 | 栗坡村 | 40000 | 随州市产业公司 |
4 | 联合村 | 40000 | 随州市产业公司 |
5 | 五一村 | 40000 | 随州市产业公司 |
6 | 永阳村 | 40000 | 随州市产业公司 |
合计: | 24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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