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庙镇扶贫项目资产清查登记工作方案
  • 发布时间:2021-09-23
  • 信息来源:广水市关庙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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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鄂发〔2021〕12号)文件精神和广水市乡村振兴局工作要求,为了摸清我镇扶贫项目底数,建立健全产权归属明晰、管护运营高效、收益分配合理、资产处置合规、组织保障有力的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扶贫项目持续发挥经济和社会效益,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1年7月9日-2021年9月20日

二、工作安排

1、组织准备(7月9日—8月31日):组织成立镇村扶贫项目资产清查登记工作专班,学习《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鄂发〔2021〕12号)、《湖北省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广水市扶贫项目资产清查登记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制定项目资产清查方案,开展清查登记培训等前期准备工作。

2、清查登记(9月1日—9月15日):组织专班以村为单位开展清查登记工作,并将电子和纸质版台账及资产登记表上报镇扶贫办。联系电话:6810300 邮箱:474559399@qq.com

3、汇总上报(9月16日—9月20日):镇扶贫办对各村项目资产清查结果审核汇总,上报资产清理台账,审核无误后录入国网扶贫项目资产模块。

三、清查内容和范围

1、清查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定点帮扶、对口帮扶和社会捐赠等投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资产的名称、资产的类别、资产属性、资金投入、资产规模、资产权属、管护运营、收益分配等信息。

2、清查范围。对扶贫项目资产按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到户类资产进行分类清查,确保“应登尽登”。

(1)经营性资产:主要为具有经营性质的产业就业类项目固定资产及权益性资产等。包括产业就业基地、生产加工设施、旅游服务设施、电商服务设施、光伏扶贫电站、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门面房等项目固定资产,实施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形成的股权、债权等权益性资产。

(2)公益性资产:主要为公益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类固定资产等。包括农村道路交通、农田水利、供水饮水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学校、卫生室、环卫公厕、文体设施等公共服务类固定资产。

(3)到户类资产:主要为通过财政补助等形式,帮助贫困户发展所形成的生物性资产或固定资产等。包括现存的牲畜、林木等生物性资产,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农机具等固定资产。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加强对扶贫资产的监督管理,落实主体责任,成立工作专班,全面清理核查扶贫资产,确保做到扶贫项目资产一个不掉,台账内容全面,资产性质准确。9月15日前,完成扶贫项目资产的清查工作,并将资产管理台帐报市乡村振兴局。

(二)坚持公示公告。镇、村二级要坚持公示公告制度,将扶贫资产清查摸底、运营管护、收益分配、资产处置等情况,通过网站、政务公开栏、村民代表大会等进行公示公告。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群众对扶贫资产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真正让群众成为扶贫资产管理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三)注重经验总结。鼓励创新,积极探索切实有效的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方式,及时解决好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认真总结经验,为后期扶贫项目资产确权工作打下基础,确保扶贫项目资产长期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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