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 发布时间:2023-04-12
  • 信息来源: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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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龚毅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水市应山办事处城郊富康村1幢的不动产权证【101室:证号:ZZF200700782号, 建筑面积:44.28平方米,房屋用途:商业;102室:证号:ZZF200700783号,建筑面积:36.94平方米,房屋用途:商业。103室:证号:ZZF200700784号,建筑面积:43.05平方米,房屋用途:商业】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龚毅

2023年0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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