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刘大娥不慎将位于广水市应山办事处西正街(原粮管所院内)的不动产权证【证号:38202831,建筑面积:15.10平方米,房屋用途:住宅】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大娥
2023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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