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 发布时间:2023-06-16
  • 信息来源: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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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陈毅、蔡琴不慎将位于广水市应山办事处三里塘小区1幢101铺的不动产权证【证号:鄂(2017)0008755号,建筑面积:35.61平方米,房屋用途:商业,分摊土地面积:7.15平方米,土地用途:住宅】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毅、蔡琴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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