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余本义、张喜娥不慎将位于广水市杨寨镇方店社区(杨寨镇文化商业街)1幢104铺的不动产权证【证号:鄂(2020)广水市不动产权第0012529号,建筑面积:57.68平方米,规划用途:商业服务,分摊土地面积:14.78平方米,土地用途:商服用地】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余本义、张喜娥
2023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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