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杨平、张桂玲不慎将位于应办三里塘村一组的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号:201503815号、 房屋用途:住宅、建筑面积:125.66平方米,土地证号:(2015)第0102702011-1-4号、土地用途:住宅、土地面积:9.65平方米】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平、张桂玲
2023年09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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