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朱凤霞不慎将位于广水市应山办事处东正街17栋2号的不动产权证【证号:(2013)第011802715号, 土地面积:50.75平方米,土地用途:商住】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朱凤霞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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