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彭光富不慎将位于广水市城郊街道办事处富康社区二组的不动产权证【证号:鄂(2021)广水市不动产权第0033789号,独用土地面积:243.81平方米,房屋性质:自建房】、【证号:鄂(2021)广水市不动产权第0033775号,独用土地面积:35.77平方米,房屋性质:自建房】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如有异议,请自本声明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03月23日之前),将异议相关材料以书面方式送达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的,登记机构将予以补发。
特此声明。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点:广水市应十大道333号
联系电话:0722-6303263
联系人:彭先生
声明人:彭光富
2024年0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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