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朱四星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水市太平镇太平社区吉阳街的不动产权证书【土地证号:070101036、070101037、070101038号,土地性质:出让,土地用途:商业、住宅 ,面积:147平方米。】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朱四星
2024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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