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连格华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水市应山双桥社区(应山府)9幢1单元201室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19)广水市不动产权证第0005429号,房屋用途:住宅,分摊土地面积:6.05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39.09平方米。】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连格华
2024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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