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 发布时间:2024-09-09
  • 信息来源: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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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殷燕斌、胡桂荣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水市广水办事处中山大道1幢一单元501室、601室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402875号、201402876号,用途:住宅,建筑面积:79.8平方米79.8平方米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殷燕斌、胡桂荣

2024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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