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 发布时间:2024-09-23
  • 信息来源: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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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王满意、卢伏连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水市应山办事处南关村1幢102室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503191号用途:住宅,建筑面积:77.64平方米)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满意、卢伏连

2024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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