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五电子材料”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办事指南
  • 发布时间:2024-06-12
  • 信息来源: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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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电子”材料

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合同、电子证照和电子营业执照使用场景企业、个人在不动产登记办事大厅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时,可使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合同、电子证照和电子营业执照“五电子材料”代替传统纸质材料。

二、获取方式和适用范围

序号

材料类型

获取方式

适用范围

1

电子签名

登记时现场签字

个人不动产登记申请

2

电子印章

由已有电子印章的单位提供

所有不动产登记业务

3

电子合同

数据共享方式获取

新建商品房交易存量房交易

4

电子证照

数据共享方式获取

所有不动产登记业务

5

电子营业执照

数据共享方式获取

涉企登记业务

三、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即时办结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

1、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2、收费依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

3、收费依据: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免收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不动产登记费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办文【2021】1号)。

4、收费依据: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广水市发展和改革局、广水市财政局文件(广自然资规【2023】6号),关于涉企不动产转移登记费零收费的通知。

收费标准:依据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按照不同业务类型收取或免收登记费。

广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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