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 发布时间:2024-10-31
  • 信息来源: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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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刘先兰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水市长岭镇黑虎村十六组不动产权证:(证号:20210039650、(20200092263号,权利人:刘先兰,用途:住宅建筑面积:22.82平方米109.99平方米)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先兰  

2024年10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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