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刘厚柱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水市陈巷镇经强村十九组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号:鄂(2020)广水市不动产权第0078232号,规划用途:住宅,独用土地面积:125.11平方米,建筑面积:110.19平方米】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厚柱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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