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 发布时间:2024-12-04
  • 信息来源: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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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连徐玉兰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水市长岭镇吕家冲村2幢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0)广水市不动产权证第0004648号,规划用途:住宅,独用土地面积:42.6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75平方米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玉兰 

202412月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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