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蔡翔宇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水市应山办事处三环路金海国际广场1幢21楼3-2103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18)广水市不动产权第0001853号,建筑面积:157.05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13.28平方米;规划用途:住宅。】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蔡翔宇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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