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 发布时间:2025-03-21
  • 信息来源: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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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陈磊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湖北省广水市城郊办事处富康社区新汽车站对面(万景城市广场)4幢3-601室的不动产证证书【证号:080102058-279,分摊土地面积:48.27平方米,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磊

202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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