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 发布时间:2025-03-21
  • 信息来源: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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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陈果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水市十里办事处(翡翠山湖)A-9幢一单元1层1-102室的不动产证证书【不动产证号:鄂(2018)广水市不动产权第0001678号建筑面积:83.12平方米土地面积:6.62平方米】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果 

202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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