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 发布时间:2025-04-07
  • 信息来源: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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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邹惠玲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水市应山办事处文昌街1幢101室、102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2022)第0008626号,分摊土地面积:64.76平方米,土地用途:住宅,建筑面积:104.04平方米,房屋用途:住宅;证号:(2022)第0008627号,分摊土地面积:35.24平方米,土地用途:住宅,建筑面积:56.61平方米,房屋用途:住宅】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邹惠玲

2025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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