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 发布时间:2025-04-08
  • 信息来源: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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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兹有李国林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水市李店镇新峰村八家门楼16组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0)广水市不动产权第0120722号,土地用途:住宅,建筑面积:220.85平方米,房屋用途:住宅;独用土地面积:204.12平方米,房屋用途:住宅】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俊涛

2025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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