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 发布时间:2025-04-09
  • 信息来源: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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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李云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水市广水办事处九皇社区九皇路(新世纪花园三期)5幢1单元401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2019)第0008034号,分摊土地面积:40.38平方米,土地用途:住宅,建筑面积:170.85平方米,房屋用途:住宅】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云

2025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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