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 发布时间:2025-04-22
  • 信息来源: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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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闵一晋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水市广水办事处车站社区(祥和花园)1幢2单元1202室的不动产证证书【不动产证号:鄂(2021)广水市不动产权第0043586号建筑面积:132.93平方米,土地面积:8.91平方米】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闵一晋

2025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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