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孙红霞保管不善,将位于应办跃进岭1幢401室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号:38F001089号,建筑面积:67.79平方米。】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孙红霞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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