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 发布时间:2025-04-30
  • 信息来源: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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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孙红霞保管不善,将位于应办跃进岭1幢401室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号:38F001089号,建筑面积:67.79平方米。】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孙红霞

20254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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