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 发布时间:2025-05-06
  • 信息来源: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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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胡沛、周媛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水市应办双桥社区(晟世华府)1幢1单元801室的不动产证【不动产证号:鄂(2018)广水市不动产权第0007649号建筑面积:133.73平方米,土地面积:8.32平方米】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胡沛 周媛

20255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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