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李仁兵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水市应山办事处东正街5栋1幢402室的不动产证【不动产证号:鄂(2025)广水市不动产权第0000158号,建筑面积:101.67平方米,土地面积:15.46平方米】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仁兵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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