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 发布时间:2025-07-07
  • 信息来源: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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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严祥贵、周青钗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水市杨寨镇方店街(幸福花园)4幢3单元401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11)广水市不动产权第0400093号,建筑面积:143.86平方米,土地用途:住宅】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严祥贵、周青钗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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