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 发布时间:2025-07-10
  • 信息来源: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字体:

兹有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水市分公司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水市李店乡张杨村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062808129-1-1号,土地面积:60平方米,用途:公用设施。】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水市分公司

2025年7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