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水市分公司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水市李店乡张杨村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062808129-1-1号,土地面积:60平方米,用途:公用设施。】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水市分公司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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