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齐长志、阳秋珍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水市杨寨镇方店街(幸福花园)1幢1单元501室的不动产权证【证号:20120400008号,建筑面积:148.27平方米,用途:住宅】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齐长志、阳秋珍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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