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朱长安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湖北省广水市太平乡朱庙村九组的不动产证证书【不动产证号:鄂(2020)广水市不动产权第0095157号,建筑面积:220.23平方米,土地面积:134.32平方米】遗失,根据《不动产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朱长安
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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