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公告
  • 发布时间:2025-07-24
  • 信息来源: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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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8月1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股

联系方式:0722-6298009

序号

登记

申请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备注

1

夏应华

宅基地使用权

广水市城郊街道办事处油榨桥村四组1幢

421381200209JC06084F00010001

土地/房屋

122.18/87.23

住宅




登记机构:(印章)

2025 7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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