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询异公告
  • 发布时间:2025-08-19
  • 信息来源: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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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广水市广水食品商贸所(原广水食品贸易公司)持位于广水市广水办事处南湖路55号土地使用权证档案,编号:031502232-2-2,土地使用权面积10122.8㎡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经查询登记系统,1、程泽友、梅强等12户房改房,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房改房整幢基座342.88㎡;2、出售给郑秀容土地使用权面积100㎡,暂缓379㎡;3、出售给徐宏涛土地使用权面积63.5㎡,现就剩余拟登记土地使用权面积9232.25㎡。予以公告,相关各方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9月10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以书面方式到广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核准上述不动产登记申请。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点:广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广水市应十大道333号)。

联系方式:0722-6303263       

人:李先生 孙先生                         


广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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