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 发布时间:2025-08-27
  • 信息来源: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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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赖冬梅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北关科技路小区土地证证书【证号:广水国用(2005)字第011905221号,土地面积:100平方米】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赖冬梅

2025年8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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