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方响林、喻玲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水市应山办事处前河路(国际现代城二期)A2幢2-401室的土地证证书【证号:010304101-B-2-33号,土地面积:38.61平方米】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方响林、喻玲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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